刘宝华(),河北省宁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2017年8月起擔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國家能源局副局长。
2020年10月17日被調查,11月5日被免職。2021年10月14日,刘宝华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時承認自己受賄7073余万元。。
2022年3月16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寶華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劉寶華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300萬元人民幣。扣押、查封在案的贓款贓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参考文献
刘宝华(),河北省宁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2017年8月起擔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國家能源局副局长。
2020年10月17日被調查,11月5日被免職。2021年10月14日,刘宝华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時承認自己受賄7073余万元。。
2022年3月16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寶華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劉寶華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300萬元人民幣。扣押、查封在案的贓款贓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参考文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