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列表列举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境内经各级政府认定、公布的各级别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
概况
截至当前,阳山县境内共有各级别、各类型不可移动文物124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102处。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阳山县人民政府自1987年起至今,已公布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批次,公布详情如表所列(官方公布时未明确指出批次序号)。
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2012年6月14日,阳山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县域内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关于公布阳山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文号“阳府办函〔2012〕67号”)中包含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暂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112处(其中10处已陆续升格为县级文物保护单)。
此外,阳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还于2025年6月13日及2025年7月14日公示了两批次共计32处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单,但属征求意见公示而非正式发布,故暂不计入。
列表
附录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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