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簡稱中共台湾省工委、台湾省工委、省工委、中共台湾省委,是中國共產黨于1946年-1952年在台灣成立的省級組織。由於台灣在日治時期曾有共產主義政黨(即台灣共產黨)存在,省工委成員中亦有一些前台灣共產黨的成員,但是省工委與日治時期的台灣共產黨並無繼承關係。1952年省工委組織於苗栗三義被國民黨瓦解,中共台湾省工委在台的领导机构完全消亡。
历史
成立
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成立的起因是1945年9月時中國共產黨命黨員蔡孝乾(原台共黨員,彰化縣人)返台成立組織,1946年8月,蔡孝乾返台,於台北市林樑材家中與原台灣共產黨黨員集會,在會中蔡孝乾說出中國共產黨指示要在台灣成立黨的組織,於是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就此成立。省工委成立後,即陸續在新竹、台南、嘉義、高雄等地成立工委會與支部。
活动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時,中共台灣省工委尚屬於初期立足時期,台灣省工委及各地支部所屬中共黨員70餘人。二二八事件當時,在嘉南起義,多人合組反抗陳儀政府的台灣自治聯軍,其中的張志忠與李媽兜即為中共臺灣省工委的成員,南部地區台南由李媽兜負責,高雄由劉特慎發展,香港會議後陳澤民擔任南部地區主要負責人,持續發展組織,主要以牛犁會鼓動在政府實施三七五減租時反抗地主。
消亡
1949年8月,中共台灣省工委發行的《光明報》遭中華民國政府破獲。10月,省工委在成功中學、臺灣大學法學院、基隆中學等處的分部亦相繼被破獲,多名負責人被捕;10月31日,省工委高雄市工委會亦被偵破,書記陳澤民(化名老錢)、委員朱子慧被捕,對其組織構成重大打擊。其后相继爆发的基隆中學事件、鐵路組織案、竹南區委會案、楊梅支部案、松山第六機廠案、竹東水泥廠案、苗栗油廠案、佳東支部案、麻豆支部案打击了中共在这一地区的组织活动。1950年3月,省工委書記蔡孝乾被捕後變節,加入國民黨,擔任中華民國國防部保密局設計委員會委員(後官拜少將軍銜),並供出中共在台人員,導致千餘人遭到株連。工委山區游擊武裝1950年代初期在三義、大湖、三灣一帶活動,其竹子坑據點於1950年春被破獲。1950年5月,副書記張志忠被捕,蔣經國多次到獄中探望張志忠,勸降遭拒,張志忠於1954年3月遭到槍決。1950年5月,陳福星等人又重新整合組織,至1951年春天時,組織的領導機構又重新建立,但到了1952年4月,陳福星、曾永賢等組織領導人被捕。在國民黨政府持續加強對臺灣的控制,以及對共產勢力的強力整肅下,省工委在臺灣再無組織性武裝反抗的實力。
組織
1947年當時,中共台湾省工委黨員只有七十餘人,在台灣尚不構成氣候。1949年底,黨員人數尚不滿千人(根據蔡孝乾的供述)。1950年3月,省工委書記蔡孝乾被捕後向國民黨供出中共在台黨員,因而被捕入狱的人數有1800多人,加上其它逃走如金堯如等人,推測1950年當時中共在台黨員最少2000人以上。省工委主要的成員有蔡孝乾、張志忠(1946年加入)、陳福星(1946年加入)、金堯如(1947年加入)、廖瑞發(1947年加入)、張明顯(1947年加入)、簡吉(1948年加入)等人。蔡孝乾擔任省委書記為主要領導人,張志忠擔任省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長,金堯如擔任省委常委兼宣傳部長。中共台湾省工委在台设立全省性組織和地區性組織。全省性組織包括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邮电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铁路支部委员会和学生工作委员会(簡稱中共台湾省學委)。地區性組織則有中共基隆市委、中共台北市委、中共台中市委、中共台南市委、中共高雄市委等。
参考文献
參見
- 台灣共產黨、劳动党 (台湾)
- 中国共产党在台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中國共產黨台北市工作委員會、中國共產黨基隆市工作委員會、中国共产党台湾大学法学院支部委员会、學工委臺大醫學院支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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