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興(),字子元,兗州陳留郡外黃(今河南省民權縣西北)人,三國时期孫吳丞相。
早期背景
父親濮陽逸於東漢末年到江東避亂,在那獲得吳郡名門陸遜之弟陸瑁的幫助,後曾在孫權治下出任長沙太守。
濮陽興年輕時就已經很有名氣,从孫權时期开始,先后担任上虞令、尚書左曹、五官中郎將。濮陽興在擔任五官中郎將時期,曾作為使節出使蜀漢。後又出任会稽太守,257年與山陽縣人朱育討論本郡名士,在任上與當時居住在會稽的琅琊王孫休彼此交好。
官宦生涯
孫休時期
太平三年(258年,魏甘露三年,蜀景耀元年)十月,權臣孫綝廢帝孫亮為會稽王,立孫休為帝。兩個月後,孫休誅殺孫綝一黨,徵召親信濮陽興为太常,拜衛將軍,平軍國事,進封外黃侯。
永安二年(259年,魏甘露四年,蜀景耀二年)二月,孫休下詔,鼓勵農事。翌年(260年)秋,都尉嚴密提議在丹楊(位於今江蘇省與安徽省兩省交界處)围湖墾田,築建浦里塘。丹楊湖是古代南方著名的大澤,百官都認為这是耗費巨大且未必能完成的工程,只有濮陽興認為計劃可行,最後由他召集軍隊完成了這項工程。但浦里塘建造期間,工程艱難,花費巨大,許多士兵在建造過程中死去,百姓因此非常怨恨濮阳興。
永安五年(262年,魏景元三年,蜀景耀五年)冬十月,濮陽興升任为丞相,與孫休的寵臣左将军張布一起被委以重用,當時張布負責管理宮政,濮陽興負責軍國要事,兩人相互勾结,令國內大为失望。
永安六年(263年,魏景元四年,蜀炎興元年)冬十月,吳國的交阯郡吏呂興發起叛亂,不久又傳來魏國大舉伐蜀的消息,孫休命令大軍三路伐魏以救援蜀國,但依然沒能來得及。丞相濮陽興建議抽調屯田的一萬人充入軍隊,來補充吳國戰力。
孫晧時期
永安七年(264年,魏咸熙元年)七月,吳主孫休將長子孙𩅦託付給濮陽興後逝世。但在孫休死後,濮陽興並未遵從他的意愿立太子孫𩅦為帝。當時盟國蜀漢已經滅亡,吳國的交阯一帶又發生了叛亂,大臣們都認為應當擁立一位較年長的君主來領導國家。左典軍萬彧极力向濮阳興和张布推荐烏程侯孫皓,稱他是“長沙桓王之疇”,濮阳兴、张布被萬彧說服。在經朱太后同意後,濮陽興與大將軍丁奉等重臣一起迎立孫皓為帝。孫皓即位後,濮陽興因為迎立為功,被加封为侍中,遙領青州牧。
孫皓改年號元興(264年),期間嘉獎官吏,抚恤百姓,發放糧食,救濟窮人,并且下令减省宮女和放生宮内多餘的珍禽異獸,當時人們都把他稱為明主。但很快,地位穩固後的孫皓便顯露出魯莽暴躁、驕傲自滿、迷信以及嗜酒好色的一面。當初擁立他的濮陽興、張布對孫皓的轉變感到震驚和失望,結果被萬彧秘密告發。同年十一月初一(12月6日),濮陽興、張布入朝時被孫皓逮捕,叛處流放廣州,後於同月在流放途中被孫皓派人處死,家属也遭誅殺。此時,距離兩人迎立孫皓才過了不到四個月。
評價
*陳壽評曰:“濮陽興身居宰輔,慮不經國,協張布之邪,納萬彧之說,誅夷其宜矣。”(《三国志•吴书•诸葛滕二孙濮阳传十九》)
注释
参考资料
- 《三國志•吳書•孫休傳》 陳壽著、裴松之注
- 《三國志•吳書•孫晧傳》 陳壽著、裴松之注
- 《三國志•吳書•丁奉傳》 陳壽著、裴松之注
- 《三國志•吳書•虞翻傳》 陳壽著、裴松之注
- 《三國志•吳書•濮陽興傳》 陳壽著、裴松之注
*《元和姓纂·濮陽》:【陳留】
:後漢外黄令牛述以濮陽濳為主簿。吴長沙太守濮陽逸生興,孫休時為衛将軍、平章軍國事、丞相、外黄侯。《吴書》張紘從〖外黄濮陽闓〗受詩禮春秋。大歴嶺南判官檢校刑部員外濮陽灌。大歴進士濮陽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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