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玛昂(,)又譯作辛瑪昂,為緬甸社會運動家與政治人物,大學時期開始參與社會運動,1998年在一場和平抗議中被捕,遭判處28年監禁,實際作為政治犯被關押11年,其中有近9年為獨自關押,2009年她突然獲釋並繼續參與社會運動,與數個非政府組織合作,並創立了宣導結合亞洲文化與民主的研究小組,以及女性政治犯的互助協會。2012年欣馬昂獲美國國務院頒發國際婦女勇氣獎,後加入緬甸聯邦議會代表委員會,3月獲提名擔任外交部長。
參考文獻
欣玛昂(,)又譯作辛瑪昂,為緬甸社會運動家與政治人物,大學時期開始參與社會運動,1998年在一場和平抗議中被捕,遭判處28年監禁,實際作為政治犯被關押11年,其中有近9年為獨自關押,2009年她突然獲釋並繼續參與社會運動,與數個非政府組織合作,並創立了宣導結合亞洲文化與民主的研究小組,以及女性政治犯的互助協會。2012年欣馬昂獲美國國務院頒發國際婦女勇氣獎,後加入緬甸聯邦議會代表委員會,3月獲提名擔任外交部長。
參考文獻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