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數投票制指任何允許選民分別評估每位候選人的選舉制度,通常爲分數或等級的評價。這些選舉制度也被稱爲「評分」(評分投票)、「評估」、「評級」或「絕對」投票制。基於基數效用的基數制與基於的序數制,是除多數制外,現代投票制度的兩大類別。
变種
多種投票制度允許選民分別評估每位候選人,如:
- 贊成投票(,AV),最簡單的制度,祇允許 2 個等級(0、1):「贊成」與「不贊成」。
- 評估投票(,EV)或(,CAV),採用 3 個等級(−1、0、+1):「反對」、「棄權」與「支持」。
- 計分投票或範圍投票,以數字評分,擁有最高的平均或總和評分的候選人獲勝。
** 計分投票採用離散的整數尺度,通常爲 0–5 或 0–9。
** 範圍投票採用 0–1 連續的尺度。
- ,選舉具有最高中位數評級的候選人。不同的最高中位數規則,以不同的方法打破平局。的等級以詞語表述,如「優秀」至「差」。多數判斷是最高中位數規則最常見的例子,因爲它在此類規則中最早被研究,但此後也有其他規則被提出,如典型判斷與。
- STAR投票,評分爲 0–5。總分最高的兩名候選人,在多數投票中評分更高的一位獲勝。
- 多數贊成投票,巴克林投票計分的變體,通常使用字母等級,如「A」至「F」。
- 3-2-1 投票,投票者評價每位候選人爲「好」、「尚可」或「壞」。投票結果以三個自動淘汰步驟計算:第一步選擇「好」評分最多的三位候選人。第二步選擇「壞」最少的兩位。最後一步,大多數人喜歡的一位獲勝。
此外,數個基數制具有多勝者選舉的變體,通常是爲了達到比例代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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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加權範圍投票
參見
- 基數
- 波達計數法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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