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州

井州,中国古代的州,于596年-606年、617年-634年存在,位于今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部。在部分文献中訛为幷州。

隋朝初期,隋文帝推行行政体制改革,将北朝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建置改为州、县两级行政建置,因此将一些辖区较大的州分置。开皇十六年(596年)析恒州置井州,治所在井陉县,下辖井陉、蒲吾与新设的鹿泉、苇泽四县,其中鹿泉县由石邑县析出,苇泽县由井陉县析出。

隋炀帝继位后再次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大业二年(606年)撤销井州,同时将苇泽县与蒲吾县并入井陉县,井陉县与鹿泉县划回恒州管辖。}}与蒲吾县、房山县并入井州。貞觀元年(627年),苇泽县并入井陉县,蒲吾县并入房山县。贞观十七年(634年),井州撤销,下辖井陉县、鹿泉县、房山县、灵寿县划归恒州。

;井州刺史
*李崇嗣(634年)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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