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县,中国旧县名,位于今重庆市东南部,县治在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郁山镇。
历史沿革
涪陵位于涪水沿岸,先秦时为巴国地,秦时为巴郡南部。西汉建元元年(前140年),置涪陵县,属巴郡
。新朝始建国元年(9年)改涪陵县为巴亭,东汉建武元年(25年)废巴亭、复置涪陵县。建安六年(201年),析涪陵县地置涪陵、丹兴、汉葭{{notetag|谭图中汉葭县治所在今彭水县郁山镇,汉复县治所在酉阳县龚滩镇、沿河县洪渡镇一带。有观点漢髮、漢復实为同一县,漢復治所在郁山,汉葭治所在龚滩,为巴东属国。{{notetag|一说永宁县为刘璋所设;一说汉灵帝时析涪陵县地置永宁县,建安六年刘璋再析置丹兴县、汉葭县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涪陵郡治迁往汉复县,下辖汉复、涪陵、汉平、汉葭、万宁五县,属梁州。建兴二年(314年)被成攻占。永嘉后涪陵郡地殁蛮僚,县废。
后续
东晋永和十二年(356年)复置涪陵郡,治所在枳县南齐时涪陵郡辖汉平、涪陵、汉玫三县。北周保定四年(564年),蛮帅田思鹤归化,以地内附,置奉州,建德三年(574年)改为黔州。隋开皇十三年(593年),置彭水县作为黔州州治,以彭水而得名。大业三年(607年)改黔州为黔安郡。唐武德元年(618年)复改为黔州,天宝元年(742年)改黔中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为黔州。南宋绍定元年(1228年)升黔州为绍庆府。元朝时绍庆府辖彭水、黔江二县。明洪武四年(1371年),废绍庆府,彭水县属重庆府,十年(1377年)改属涪州.清朝时先隶属于黔彭军民厅,乾隆元年(1736年)属酉阳直隶州。辛亥革命后,彭水县先后隶属于四川省东川道、第八行政督察区、涪陵专区、涪陵地区。1983年彭水县改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后划给黔江地区,1997年后改属重庆直辖市。
注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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