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和9月,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先后联合发布《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先后将中国内地30个省级行政区中的90个市(区)作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本条目为各试点单位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情况汇总。
单位列表
由于地方经济状况是支撑医养结合试点开展的重要条件之一,故此表按照2020年中国内地各个省级行政区的GDP排名排序。
各试点单位开展情况
由于各省的政策对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工作具有重要影响,故下文将试点单位按照省份进行分类陈述。
广东省
2016年,广东省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
截至2020年10月,广东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298家。
东莞市
2017年,东莞市通过《东莞市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
2019年3月,东莞市医养结合护理服务联盟成立;
江门市
2020年4月,江门市发布《江门市推进康养服务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敬老院“两院一体”发展模式。
2020年底,江门市已有医养结合机构17家。
广州市
2020年11月,广州市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
2017年2月,深圳市印发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医养融合服务规范》;
2017年5月,深圳市印发《深圳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
2019年,深圳市已有医养结合养老机构46家。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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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
海南州
参见
*医养结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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