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独立宣言

以色列独立宣言》(,「独立宣言」或,罗马化:**',「独立书卷」),正式名称《以色列国建国宣言》(),于1948年5月14日(希伯来历5708年以珥月5日)英国對巴勒斯坦地區託管期的最後一日通过,是新犹太民族国家以色列正式成立的官方文件。该地区於1920年開始由英国管治,历史上曾经是以色列王国、犹大王国和羅馬帝國犹太行省的所在地。

每年以色列人據希伯来历纪念該事件,将该日作为国庆日並稱作独立日(罗马化:**')。而巴勒斯坦人将每年的5月15日称为灾难日(),因几十万巴勒斯坦人於以色列独立後因戰亂逃離及被犹太組織赶出家园之故。以色列国曾被稱为是“第三犹太国”,第一犹太国指被新巴比伦王国摧毁圣殿以前的犹大王國,第二犹太国指被罗马帝国第二次摧毁圣殿以前的国家。

历史背景
1948年5月14日,在特拉维夫的艺术博物馆,犹太全国议会集会宣读了《以色列国獨立宣言》并得到一致通过。1948年5月15日清晨零時,英国終止對巴勒斯坦地區的託管。

在1947年11月29日,冰岛代表主持联合国大会且通过成立以色列国的联合国大会181号决议。5月12日,犹太全国议会召开,决定是接受美国的休战协议,还是宣布成立以色列国,最终以六比四票通过成立以色列国的决议。以色列国在宣布後的11分钟,即獲美国在事实上承认,法律上的承認則在次年1月31日。三日後苏联也正式承认以色列國。但许多国家反对,尤其是阿拉伯国家,他们认为新的以色列国侵佔了阿拉伯土地。

宣言先以阐述联合国决议的形式开头,然后解释建国原因,宣称犹太人和国家独立的权利,最后阐明新国家的性质和组成。

内容
原文
中文大意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以色列国会官方网站

;以色列外交部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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