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列举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境内经各级政府认定、公布的各级别文物保护单位。
概况
截至当前,苍南县境内共有各级别、各类型文物保护单位88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0项。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苍南县境内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项,分别在第四、五、六、七、八批次公布;此外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时对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蒲壮所城项进行了增补,增加了壮士所城、白湾堡、巡检司遗址三项。内容详见各批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应条目。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苍南县境内现有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13项,分别在第四、六、七、八批次公布。内容详见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条目。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苍南县人民政府曾在1983年、1988年、1997年、1999年、2001年、2004年、2010年、2015年、2020年、2021年等多个年份公布过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除2020年之外各批次公布细节未详。
列表
附录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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