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文物保护单位

长兴县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国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截止到2022年已公布七批,另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14处,表中已升级至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的以灰底表示。1988年时全县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1997年9月,公布1处。2002年8月,公布3处。2003年8月,公布11处。2010年1月,公布27处。2012年6月,公布1处。

*第一批:公布时间和数量不详。
*第二批:公布时间和数量不详。
*第三批:2003年公布,数量不详。
*第四批:2010年1月11日公布,共36处。
**增补:2012年6月1日公布,共1处(江南银行旧址)。
*第五批:公布时间和数量不详。
*第六批:2015年7月27日公布,共3处。
*第七批:2019年8月8日公布,共4处。

参见
*湖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参考文献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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