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36个州和1个联邦首都特区组成。每一个州都是半自治的政治实体,并与《尼日利亚宪法》列举的联邦政府共享权力。联邦首都特区(,缩写FCT)位于国家首都阿布贾,首都特区不是州,由受联邦政府监督选举的官员管理。州下分为地方政府(LGAs),目前尼日利亚共有774个地方政府。根据《宪法》规定,36个州是平等的,但不享有最高权力,因为主权属于联邦政府。《宪法》可由国民议会修改,但每次修正案都要获得三分之二的州批准才能通过。
现有州份
沿革
年表
参见
*奈及利亞各州人口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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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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