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南充市,中国旧地名,曾是四川省县级市。
1950年3月,川北行政区由南充县析置县级南充市,由川北行政区直辖,并作为川北行政区行署驻地。1952年,川北行政区撤销,县级南充市划入四川省南充专区,同时作为专署驻地。1968年,南充专区改为南充地区。1993年7月2日,国务院以国函〔1993〕96号文批准撤销南充地区,设立地级南充市,同时撤销县级南充市、南充县,设立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和嘉陵区管辖原县级南充市、南充县的行政区域。
参考文献
县级南充市,中国旧地名,曾是四川省县级市。
1950年3月,川北行政区由南充县析置县级南充市,由川北行政区直辖,并作为川北行政区行署驻地。1952年,川北行政区撤销,县级南充市划入四川省南充专区,同时作为专署驻地。1968年,南充专区改为南充地区。1993年7月2日,国务院以国函〔1993〕96号文批准撤销南充地区,设立地级南充市,同时撤销县级南充市、南充县,设立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和嘉陵区管辖原县级南充市、南充县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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