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2年制訂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世界遺產是指對全人類有重要文化或自然價值的遺產項目。常見文化遺產包括古蹟(如建築、雕塑、題字)、建築群、遺址(如考古遺址);自然遺產通常是具備特殊物質和生物價值的自然地貌、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如瀕危動植物棲息地),或在科學、保育、自然美角度極具價值。
伊朗於1975年2月26日接受公約,該國遺產自此有資格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伊朗目前擁有30處世界遺產,另有57處列入預備名單。首批列入的項目於1979年入選,共有3處。最近入選的則是「阿剌模忒堡與其他相關堡壘」,於2026年入選。伊朗有1項跨國遺產,為2019年入選的希爾卡尼亞森林,與阿塞拜疆共享。在伊朗的世界遺產中,有27處文化遺產及兩處自然遺產。伊朗曾於1976年—1980年擔任世界遺產委員會成員。
分佈圖
世界遺產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根據十項標準收錄世界遺產,入選項目必須符合至少一項標準,其中第一(i)至六(vi)項為文化遺產,第七(vii)至十(x)項為自然遺產,同時符合文化和自然遺產標準的则称为複合遺產,順序按入選年份排列。代表文化遺產,代表自然遺產。
預備名單
除了已入選項目外,接受《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成員國還可以把遺產項目列入預備名單,任何遺產在提名《世界遺產名錄》前都必須入選預備名單。截至年,伊朗的預備名單共有58個項目。代表文化遺產,代表自然遺產,代表複合遺產。
參見
*伊朗旅遊業
*伊朗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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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外部連結
*[https://fa.irunesco.org/ 伊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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