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巴尔的摩男爵塞西尔·卡尔弗特(,)英格兰贵族,英国殖民地马里兰省第一任所有者,统治巴尔的摩42年,第九任总督,第二任总督,罗马天主教徒。美国城市巴爾的摩和塞西尔县以他的名字命名。
早期生活及教育
卡爾弗特於 1605 年 8 月 8 日出生於英國肯特郡,父親佐治·卡爾弗特是一位年輕的英國律師,也是國王詹士一世的國務大臣薛韶伯爵 (1563–1612) 的助手,佐治·卡爾弗特為了紀念他的上司,為他改名作「薛韶」。 他的母親是安娜邁(英語:Anne Mynne/Mayne),
卡爾弗特於 1621 年進入牛津大學三一學院,他的母親則於次年去世。
馬里蘭殖民地定居
馬里蘭特許權
在他父親佐治於 1632 年 4 月去世後不久,當時已經是巴爾的摩男爵的薛韶,從國王查理一世那裡獲得了馬里蘭新殖民地的特許權,該殖民地以王后亨麗埃塔·瑪麗亞(國王查理一世的妻子)的名字命名。佐治長期以來一直尋求特許狀,在大西洋中部地區建立一個殖民地,以作為英國羅馬天主教徒的避難所。最初的撥款包括切萨皮克湾西岸,南至波托馬克河和整個東岸(後來稱為德爾馬瓦半島)。
當王室意識到來自維珍尼亞的定居者已經越過海灣,開始在他們東岸的南端定居時,對撥款進行了修改,令東岸僅至一條從波托馬克河口向東以南(包括未來的特拉華州)的線。修改完成後,最終特許權於 1632 年 6 月 20 日得到確認。第二代巴爾的摩男爵的繼承人和佩恩家族及後在賓夕法尼亞-卡爾弗特邊界爭端中對該特許權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巴爾的摩特許權是從國王合法租來土地,而費用則是所有發現的金銀之五分一,並且每年復活節都會向溫莎的皇家城堡運送兩支美洲原住民箭。 特許權將馬里蘭確立為特權領,賦予巴爾的摩及其後裔幾乎與獨立國家同等的權利,包括發動戰爭、徵稅和建立殖民地貴族的權利。 在權利上,特許權是有利於領主的。
維珍尼亞殖民地在英格蘭的支持者反對特許權,因為他們對在北方建立具競爭的殖民地興趣不大。 巴爾的摩沒有親自前往殖民地,而是留在英格蘭應對政治威脅,並派二弟代替他。因此他從未去過馬里蘭。
在準備遠征的同時,巴爾的摩正忙於在英格蘭捍衛 1632 年特許權免受維珍尼亞公司前成員的侵害。他們試圖恢復原本囊括整個新馬里蘭殖民地的特許權,因為它列明該殖民地以前是包含在維珍尼亞一部分的領地內。 多年來,他們一直以非正式的方式,試圖阻止建立另一個殖民地,他們第一個正式投訴是在 1633 年 7 月向「外地墾殖事務卿相委員會」(Lords of Trade and Plantations)提出的。
方舟號及鴿子號
第一次探險使用了兩艘以前屬於巴爾的摩父親佐治的船和鴿子號。 他們從根德郡的格雷夫森德出發,船上有 128 名定居者。他們被英國皇家海軍追趕並被迫返回,令定居者需按照法律要求宣誓效忠國王。之後他們於 1632 年 10 月啟航前往懷特島接載更多的定居者。
巴爾的摩發放了關於殖民地治理的詳細指示。他指示他的兄弟尋找有關試圖阻撓殖民地人士的資料,並聯繫祁邦以確定他對根德島貿易站的意圖。 他還強調了殖民者宗教寬容的重要性,他們中天主教徒和新教徒的人數幾乎一樣。
從英格蘭開始,巴爾的摩試圖處理與王室和政府其他部門的政治關係。懷特島上的商人祁邦抵制新定居點,並針對該地進行了一些小規模海軍衝突。
儘管卡爾弗特從未去過那裡,他仍試圖密切參與殖民地的治理。在他的長期任期內,他通過代表統治:第一位是他的弟弟倫納德(1606-1647), 而最後一個是.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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