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辽河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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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辽河大水,是指1951年7月-8月发生在辽河流域的一场洪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重大水灾之一。据统计,洪灾造成33个县受灾、受灾人口94万人,死亡6213人,灾面积49.3万公顷(739.5万亩)、成灾面积660万亩,倒塌房屋14.45万间,冲毁公路400公里,沈山、长大铁路中断行车40-50天。

据其它一些资料显示,此次洪灾造成辽宁、吉林两省受淹农田43.4万公顷,受灾人口87.6万人,死亡3100多人。

参见

  • 中国水灾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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