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设立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以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2023年,中共中央决定将该领导小组并入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
沿革
2018年11月5日,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国国家主席的习近平发表主旨演讲,宣布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11月22日、23日、30日,上海、江苏、安徽、浙江四地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各地区的《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
2019年3月5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宣读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及了“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9年5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7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应勇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透露,《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已正式审议通过并印发。
2019年10月15日,蚌埠、黄山、六安、淮北、宿州、亳州、阜阳7个城市加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至此长三角城市群扩大至全部苏浙皖沪41个城市。
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2023年,该小组并入新组建的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
职责
组成人员
;组长
*韩正(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
;成员
(不详)
办事机构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京津冀协同办)合署办公,加挂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承担日常工作。
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承担下列职能:
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设置下列机构:
历任领导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是:
参考文献
参见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
*长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环杭州湾大湾区
*华东地区、长江经济带
*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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