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省銀行

”,现为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明德路支行]]
新疆省銀行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新疆省的一個銀行,经营存款、放款和汇况业务,代理新疆省库收支和买卖生金、银等,後期開始發行新疆省貨幣。

1928年7月7日,新疆发生七七政变,新疆省都督杨增新被刺杀,金树仁接任。金树仁任职后,停办了官钱局。1930年7月1日,在金树仁的倡议下,新疆省银行成立,為官商集股。银行资本500万两,地址位於迪化西大街文庙巷。1931年哈密暴动爆發後,迪化城受到波及,新疆省銀行停业。而金树仁也在当年发生的四一二政变中下台。此后,盛世才就任新疆省边防督办。盛世才上台後,1933年下半年,哈密暴動平定,新疆省銀行恢复营业并改为官办銀行,在喀什、伊犁、塔城地区设置了9处分支机构。1938年2月,主管新疆金融的毛泽民開始整顿新疆省银行。1939年1月1日,新疆省银行改组为新疆商业银行,並变为官商合办銀行,其中官股占60%,商股占40%,毛泽民擔任理事长,张宏与任行长。同時原本由新疆省财政厅发行的新疆省币改为由新疆商业银行发行,并实行废两改元。从1939年改组起到1943年,新疆农业、牧业、商业、实业、手工业贷款额度均成倍数增加。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也从改组前的9个增加到了15个。

1943年,新疆苏聯贸易中断後,盛世才私自打开督署三堂库房,并挪用、转移大批金银后,于次年离新。而毛泽民等人已被盛世才杀害,使得新疆经济重新出现危机。

注释
相关条目
关于新疆省银行建筑内容及其后历史可参见:大银行 (乌鲁木齐)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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