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環境部

立陶宛共和國環境部()是立陶宛政府的一個部門,負責執行環境保護、保育自然資源、建築及住房、國土規劃相關政務,這些政務都受《立陶宛憲法》、總統與總理公布的法令、國會通過的法律授權、施行。現任立陶宛環境部長為。

立陶宛環境部的任務如下:

  • 推動可持續發展原則。
  • 為合理利用、保護及恢復自然資源,制定前提要件。
  • 向大眾提供環境狀態及預測情形的資訊。
  • 輔導建築業發展,為大眾提供住房,並制定前提要件。
  • 維護環境品質,並監督其是否符合歐洲聯盟的規範與標準。

立陶宛的環境保護部門在立陶宛於1990年自蘇聯獨立後,由監督成立,負責監督環境保護政務、開發自然資源。1996年,該部門重組為環境保護部。1998年,該部與住房及都市發展部合併,並更名為環境部。自此開始監督、執行建築、住房、國土規劃相關政務。目前,立陶宛環境部有許多單位、下屬機構,負責處理保護區、環境保護、地質調查、林業、計量學、氣象服務及海洋研究等政務。塔達斯·伊瓦納斯卡斯動物學博物館也是其下屬機構。

歷任部長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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