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英,女,浙江省鄞县人,英文教師。曾任臺灣臺中霧峰光復國民中學、彰化縣立埔心國民中學、臺灣省立虎尾女子高級中學、臺灣省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校長。
生平
陳永英1918年農曆正月初七日(西曆2月17日)出生,家族世居浙江省鄞縣(今屬寧波市),祖父陳牧民為基督教傳教士,父陳賢能在上海行醫。除了兩位哥哥,陳永英為唯一女兒。
陳永英自漢口市立第一高級女子中學(今武漢市第十六中學)畢業後,保送國立中央大學教育系就讀。1943年自中央大學畢業,旋即與晏鳳麟結婚。先後任教於中央大學附屬中學(今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私立廣益中學(今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及聖希理達女校(今武汉市第二十五中学)。1949年偕夫至臺。,於雲林縣虎尾鎮之省立虎尾中學(今國立虎尾高級中學)擔任英文教師。1957年,獲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核定為優良教師。接著,受聘於省立嘉義女子家事職業學校(今國立嘉義高級家事職業學校)。1959年經教育部人事室主任崔叔和推薦,再到虎尾,受聘於省立虎尾女子中學,並兼任訓導主任,7年後改任教省立臺中高級護理職業學校(今國立臺中科技大學)、省立臺中女子中學。晏涵文亦促使九年一貫課綱中,「健康教育」與「體育」獨立成立「健康與體育領域」,並擔任該領域課程委員召集人。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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