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主管规划和自然资源事务的组成部门。
历史
- 1979年3月,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深圳市基本建设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建设规划事务。
- 1980年,深圳市人民政府成立深圳市城市建设规划委员会。
- 1984年5月,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深圳市政府基本建设办公室,深圳市城市规划局由该办公室管理。
- 1990年,深圳市仿效《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頒布試行了《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
- 1993年3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将深圳市建设局的规划、国土和房地产权产籍及其市场管理职能分离,组建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 2009年7月,深圳市进行大部制改革,规划、国土再度合二为一,将深圳市规划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有关职责整合划入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而深圳市规划局的勘探、行业设计管理职责,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及物业管理等职责整合划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2012年2月,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加挂深圳市海洋局牌子,将深圳市农业和渔业局(市海洋局)承担的海洋规划、海洋资源管理及海洋环境保护等职责调整划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 2013年12月,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郭仁忠教授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 2019年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重新组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海洋局、深圳市林业局的职责,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配合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渔业管理职责、深圳市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加挂深圳市海洋渔业局、深圳市林业局牌子,在区设分局,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同时,将深圳市城市更新局、深圳市土地整备局的行政职能整合,组建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 2024年2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发展海洋经济、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等职能划入深圳市海洋发展局。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更名为深圳市城市更新局,继续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并改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统一领导和管理,而该局的土地整备职能改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接管理。
职责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担下列职责:
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设置下列机构:
内设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深圳市海洋发展局设置下列机构:
*综合业务处
*战略规划处(海洋新兴产业处)
*海洋经济处(海洋现代服务业处)
*海洋科技创新和交流合作处
*海洋资源管理处
*渔业管理处
*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处(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
直属机构
*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派出机构
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 [https://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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