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應斗

洪應斗(),福建漳州府海澄縣人,明朝、南明軍事人物。

生平
洪應斗是天啟元年(1621年)的武舉人,次年(1622年)聯捷武進士,獲授福建水標彭湖把總。當時海盜猖獗,他在七年(1627年)跟隨副總兵陳希範駐紮銅山,陳希範每日飲酒,報告寇警的部屬都被鞭笞,也不聽他勸說防備;很快海盜乘風縱火焚舟,官軍不及揚帆,士兵不是逃走就投水,洪應斗聯同部下迎敵,親自殺死數十人,其後自知難逃一死,抱著銅銃自溺而死,其屍體遭賊人釣起凌遲。

在此戰役中降將楊六、楊七坐視不救,陳希範臨陣逃脫,更誣陷洪應斗敗逃,崇禎元年(1628年)工科給事中顏繼祖為此彈劾陳希範及提督俞咨皋,並為洪應斗請恤。

引用
參考文獻
*嘉慶《漳州府志》·卷三十九·人物四
*乾隆《海澄縣志》·第九卷·人物 選舉
*乾隆《海澄縣志》·第十二卷·人物 列傳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四十七(梁本)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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