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子港,原寫為宅仔港,是臺灣臺南市學甲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其為舊時學甲十三庄中的一個庄頭,位於該區東南半葉的中部,並由本地區東北部凹入處的邊界地帶延續至東南部邊界的中央地帶。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宅港里東南大半部、新達里不含西部及東端、豐和里不含西北部。
歷史
臺灣日治初期,宅子港地區為一(舊制)街庄,稱為「宅仔港庄」,隸屬於學甲堡。該庄輪廓南北狹長,昔日北隔急水溪分流與飯店庄為界,東北與學甲藔庄為鄰,東與大墩藔庄、北勢藔庄為鄰,東南邊及南邊為港仔尾庄,西邊為學甲庄。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臺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鹽水港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該庄編入「學甲區」,隸屬於鹽水港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學甲區改隸屬於臺南廳。1920年(大正九年),全臺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並雅化為「宅子港」大字,隸屬於臺南州北門郡學甲庄(新制街庄)。
戰後學甲庄改制為學甲鄉,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10月,雲、嘉、南分治,學甲鄉仍隸屬於臺南縣。1968年2月2日學甲鄉升格為學甲鎮,村亦改制為里。2010年12月25日,臺南縣市合併,學甲鎮改制為學甲區,隸屬於新成立的直轄市臺南市。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宅仔港、竹橋藔(現為德安寮)、頂草坔、下草坔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
市道171號是北門區北門市區至官田區烏山頭的道路。
市道174號是北門區蘆竹溝至東山區橫路的道路。
區道南7線是新芳至德安寮的道路。
區道南50線是海尾至九股寮的道路。
區道南52線是大灣至美豐的道路。
區道南53線是德安寮至美和的道路。
區道南70線是宅港至八老爺的道路。
學校
*宅港國小
圖集
File:臺南市學甲區宅子港空拍圖1.jpg|臺南市學甲區宅子港空拍圖1
File:臺南市學甲區宅子港空拍圖2.jpg||臺南市學甲區宅子港空拍圖2
File:臺南市學甲區宅子港空拍圖3.jpg|臺南市學甲區宅子港空拍圖3
File:臺南市學甲區宅子港空拍圖4.jpg|臺南市學甲區宅子港空拍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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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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