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志華()黑龍江省龍江縣人,中央軍校10期工兵科畢業。最後職務為裝甲兵司令部副司令。1964年意圖發動湖口兵變,但隨即遭制伏而失敗;事後移送法辦判處死刑,但因蔣緯國從中周旋,而使府方將軍法局簽呈刻意擱置,至蔣中正逝世後,依據減刑條例改判為無期徒刑。
簡介
二次大戰期間,1944年任中國駐印軍戰車第一營中校副營長,三月與上校營長趙振宇共同參與了瓦魯班戰役,於此役中,共擊斃日本第56聯隊長山崎大佐、作戰課課長石川中佐等官兵數百人,毀戰甲汽車多輛、戰防砲多門;並擄獲日本第18師團部關防、軍旗及完整的裝甲車兩輛、卡車、指揮車各一輛及大量的輕兵器、彈藥、糧食等物資。其後繼趙振宇任第一營營長。
任戰一團團長時,在第二次國共內戰徐蚌會戰中被俘。趙志華逃離,歸建國軍後,在蔣緯國全力保薦之下復職。來台後歷任裝甲兵旅第二總隊總隊長,裝甲兵第一師師長,裝甲兵學校校長,繼而又晉陞為少將裝甲兵副司令。
因於徐蚌會戰中,聽聞統帥部有匪諜滲入,一直有興兵面蔣「清君側」之意,1964年1月21日,趙志華集合了裝甲第一師進行機動戰備檢查,趙志華取得副師長手槍後在台上訓話,內中有國家動盪、將領貪腐等激進發言,要求台下官兵一同北上「掃除奸佞」。裝一師二指部中校輔導長朱寶康假意附和,躍上司令臺,朱乘尋機搶得手槍,其他人便一擁而上將趙制伏,隨後將趙送往第一軍團問訊。
此案一般多稱之為「湖口兵變」,也有人認為此事應稱之為「湖口裝甲兵事件」,因全師官兵並未有所異動,且此案屬未遂,並未成真。官方紀錄為:「趙員於民國五十三年一月二十一日,於裝甲兵副司令任期內因煽動湖口基地兵變未果,被捕撤職。」
蔣緯國曾表示,裝甲兵司令郭東暘中將與趙志華有宿怨,趙志華因購屋,急需新臺幣3萬元週轉,欲借支薪水,已依規定呈報告給郭東暘,但郭東暘刁難趙志華長達兩個多月,趙志華怒而發動兵變。但趙夫人認為,真正的導火線是一起盜賣軍油事件。
煽動兵變失敗被捕後,趙志華被軍事法庭判處死刑,但當時蔣緯國力保周旋,府方遂將公文刻意擱置,使其與同案陳永福上士進入長達11年的「延長羈押」狀態。1975年蔣介石逝世,因頒布減刑條例而改判為無期徒刑,但在獄中諸病纏身。1978年由昔日戰友暨同鄉劉奎斗出面任擔保人之一,申請獲准至基隆路陸軍醫院保外就醫,1980年在台北市因心臟衰竭過世。
參見
- 湖口兵變
- 中國遠征軍
- 驼峰航线
- 飛虎隊
- 滇緬公路
- 新六军
- 杜聿明
- 孙立人
- 廖耀湘
- 麥瑞爾突擊隊
- 第75游騎兵團
- 美國陸軍遊騎兵部隊
- 密支那
- 久留米師團 = 第18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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