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5年淡水地震

1815年淡水地震是指1815年(嘉慶20年)10月13日在清領臺灣發生的一起災害地震,震災地區含括現今嘉義以北地區,災情屬淡水廳最為慘重。該次地震震央推測位於,芮氏規模推估為6.5-7.7。

災害情形
*113人死亡,其中淡水廳桃澗等堡死亡85人。
*2人受傷
*243棟房屋倒塌

震央推測
鄭世楠等人統整各地災害資料,比對當時行政區劃繪製等震度圖,並藉由區域受災程度經驗判斷,推測該次地震震央位於台灣東部海域,且震源深度較深。

參考資料
参考文献
*[https://web.archive.org/web/20210627152804/https://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3ApRchRNa1FKMJ%3Ahttps%3A%2F%2Fwww.oyo.co.jp%2Freport%2Ftaiwan%2F0303.html+&cd=3&hl=ja&ct=clnk&gl=jp&client=safari 台湾における過去の被害地震] - 宇津徳治
*[https://tec.earth.sinica.edu.tw/mission.php?id=5 歷史地震資料庫] - 台灣地震科學中心
*[http://www.cpcinc.co.jp/pdf/techinfo/h11taiwan.pdf 台湾大地震 (集集大地震) 被害調査報告] - 株式会社 建設企画コンサルタント 東京事業本部 耐震技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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