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場 (雲林縣)

鹿場,是臺灣雲林縣四湖鄉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鄉南部偏東。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鹿場村、新庄村西南端、四湖村東南部、蔡厝村東北端。

歷史
臺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鹿場地區為一(舊制)街庄,稱為「鹿場庄」,隸屬於尖山堡。該庄北與四湖庄為鄰,東與溪底庄、車巷口庄為鄰,南邊為牛挑灣庄,西邊為蔡厝庄、下藔庄。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臺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斗六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該庄編入「牛挑灣區」,隸屬於斗六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牛挑灣區改隸屬於嘉義廳。1920年(大正九年),全臺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為「鹿場」大字,隸屬於臺南州北港郡四湖庄(新制街庄)。

戰後四湖庄改制為四湖鄉,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10月,雲、嘉、南分治,四湖鄉改隸屬雲林縣。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海豐、頂鹿場、中鹿場、下鹿場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

縣道160號是四湖鄉三條崙至土庫鎮無底潭的道路,經過本地區北部邊界地帶。由該道路向西南西可前往四湖鄉市區、三條崙,並止於台灣中油三條崙站前;向東北轉東可前往元長鄉、土庫鎮西南部糞箕湖地區的無底潭,並止於縣道145號路口(無底潭聚落東郊)。

鄉道雲136線是下崙至下鹿場(應為頂鹿場)的道路,其東側端點(終點)位於本地區東部略偏北的鄉道雲165-1線路口(頂鹿場聚落北北東郊)。由此向南轉西南蜿蜒經過頂鹿場、中鹿場、下鹿場三個聚落後轉西,可前往下寮/蔡厝交界地帶、下寮西南部、內湖/外埔交界地帶、下崙,並止於省道台17線路口。

鄉道雲165-1線是新莊至蘇秦寮的道路,經過本地區東北部。由該道路向北轉西可前往四湖地區南部中段新莊聚落東北郊,並止於縣道160號路口;向東可前往車巷口地區的海豐聚落、蕃仔厝聚落、蘇秦寮聚落,並止於蘇秦寮聚落西側的鄉道雲165線路口。

學校
*鹿場國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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