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组成]]
日内瓦共和国()是1534年(或1541年)—1798年欧洲的一个独立国家。
1541年,日内瓦市议会通过约翰·加尔文制定的《民事法令》,建立日内瓦共和国,一直延续至法国大革命时。1813年復國,1815年加入瑞士邦聯,成為日內瓦州。
建立
1536年,加爾文來到日內瓦,不久被驅逐出境。1541年,因日內瓦支持宗教改革的派別掌權,加爾文重返日內瓦進行執政。這一時期,加爾文成為了日內瓦政治和宗教的實際領導人,編訂了《教會法案》、《教理問答》等一系列法規。加爾文在日內瓦設立了四種職務,分別為長老、牧師、教師、執事。教會的權威機構是長老會,或稱宗教法庭,由長老12人(小議會推舉2人、60人議會推舉4人、大議會推舉6人)和牧師5人組成。日內瓦政權的最高機構是大議會和小議會,由市民選舉產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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