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洲聯盟中的位置。]]
__NOTOC__
立陶宛的可分為三級。縣()是該國的第一級行政區劃,共有10個。縣下面又可以分為60個市鎮()。這60個市鎮又可分為500多個長老區()。
立陶宛在脫離蘇聯時,共有44區12市,政區重劃成為新政府的首要任務之一。1992年通過的《立陶宛憲法》賦予國會政區重劃的權力。立陶宛國會遂頒布了兩道基本法令:1993年的法令規範政府代表,1994年的法令規定領土行政單位及其政區邊界。
市鎮為立陶宛行政區劃中唯一的自治團體,具有自己的議會。一般市議員四年一任,由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市長最初是由市議員選舉產生,2015年3月1日起改由市民直選簡單多數決產生,任期亦為四年。
1 – 維爾紐斯市
2 – 考那斯市
3 – 克萊佩達市
4 – 帕內韋日斯市
5 – 希奧利艾市
6 – 阿利圖斯市
7 – 比爾什托納斯
8 – 帕兰加市
9 – 維薩吉納斯
10 – 內林加
市鎮列表
參見
- 立陶宛縣份
- 立陶宛城市列表
腳註
;註釋
;一般文獻
*
;專業文獻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