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歲樂(,1917年5月21日-1994年1月),英國殖民地官員,於英屬錫蘭及英屬香港任職,曾任新界民政署長、徙置事務處長、大埔及元朗理民官等職。
生平
區歲樂生於1917年5月,為斯里蘭卡的主體民族僧伽羅人,其父李察·亨伯特·區歲樂(Richard Humbert Aserappa,1874-1966)是錫蘭出生的本地人。他在劍橋大學取得文學士學位後,於1939年11月加入英屬錫蘭政府任職公務員,並在當地的印花稅部門任助理收稅員,負責處理收取所得稅及遺產稅的工作。
1949年,區歲樂轉到香港政府任職,並於同年2月起任二級官學生(Cadet Officer II),6月起任輔政司署助理輔政司,1950年12月,區歲樂任職元朗理民官。1951年6月,他改任大埔理民官。在任大埔理民府期間,他對沙田的建設頗有建樹,如擇定銅鑼灣村校址建立公共學校,以及在沙田闢建大型市場及增設新街市。其後,沙田新市於1952年聖誕正式開幕,成為當時沙田區內的重大事件。1953年2月至10月間,區歲樂返回英國度假,遺缺由鐸慈接任。
1953年10月,區歲樂轉任市政總署助理署長,負責籌備成立房屋管理處。1958年5月,他出任署任徙置事務處長一職,並於1960年1月轉正。同年8月,他升任為一級官學生,並於翌年晉升為首長級乙級政務官。同時,他在任期間亦建設徙置工廠大廈以安置寮屋區的小型工廠,以及推行清除及禁建木屋的政策。
1962年4月,區歲樂出任新界民政署長。同年9月,新界地區在溫黛風災中損失嚴重,他與新界的鄉事領袖共同處理災後的善後問題。他在任內主要面對鄉民持續反對新界土地政策的問題,包括收地賠償、建屋限制、鄉村發展藍圖及農地改變用途等議題。1964年6月,區歲樂任滿離任,並返英休假至翌年1月。1968年2月,他接替退休的巴悌再度出任徙置事務處長。在第二次執掌徙置事務處間,他主要處理改善徙置區住戶調遷、建設徙置區地點及寮屋區居民安置等問題。1970年8月,區歲樂從港府退休,職務由徐家祥接掌。
1994年1月,區歲樂於英格蘭薩里郡逝世,享年76歲。
家庭
區歲樂有一名哥哥Richard及姐姐Hetty。其妻為瑪莉·伯德(Mary Bird,1911年生)。
參考資料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