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沙尼亞主權宣言(),全稱为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主權宣言(爱沙尼亚语:Deklaratsioon Eesti NSV suveräänsusest),於1988年11月16日, 正值在愛沙尼亞舉行的歌唱革命期間頒佈。宣言主張愛沙尼亞的主權以及愛沙尼亞的法律地位高於蘇聯法律。 愛沙尼亞議會同時也聲稱擁有共和國的天然資源,包括土地、水資源、森林、礦物及在愛沙尼亞領土内的工業製品原材料、農業、建築物、國有銀行、交通及市政服務等。 這些國家承認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和立陶宛的外交官和領事,他們仍然以其前政府的名義運作。 這些年邁的外交官在這種異常情況下堅持到最終恢復波羅的海獨立。
1980年代蘇聯提倡改革重組及開放政策等政策令蘇聯的政治打壓時代來到了尾聲。因此,在1991年8月20日八一九事件期間,也就是愛沙尼亞主權宣言頒佈的三年後頒佈了「重建獨立的愛沙尼亞共和國宣言」,同時也是最後一個宣佈重建獨立國家的波羅的海共和國(立陶宛和拉脫維亞已於1990獨立)。 1991年9月6日,蘇聯承認愛沙尼亞獨立。在同月17日,聯合國接納了愛沙尼亞的會員身份。
經過三年的談判之後,俄羅斯軍隊於1994年8月31日撤離愛沙尼亞。 在俄羅斯聯邦政府於1995年9月放棄其在帕爾迪斯基的核反應設施後,俄羅斯聯邦在官方層面上已經終結了其對愛沙尼亞的軍事駐扎。隨後,愛沙尼亞在2004年5月加入北約,並在不久後成爲北約成員國,更於2010年加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宣言内容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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