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豪(),字思道,號棠陵,浙江衢州府開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方豪於正德二年(1507年)中式浙江乡试第九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聯捷会试第三十七名,廷试三甲二百十八名進士。授崑山縣知縣,有政績。正德七年(1512年)丁母憂。正德十一年(1516年)复除沙河县知县。正德十三年遷刑部湖广司主事,奉差往江南审录罪囚。正德十四年因諫明武宗南巡,跪阙下五日,受廷杖五十,罢官归。
明世宗即位,賜以白金,加俸一級,復任刑部主事,命审录山东,咸称平恕。擢湖廣按察司僉事,乞歸養。起官廣東按察司佥事,職掌屯鹽淸理,嘉靖七年(1528年)四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以终养归。與楊一清、鄭善夫、何景明、黄河清等友善。嘉靖九年(1530年)七月卒,年四十九。
著作
著有《棠陵集》八卷、《韵谱》五卷。又有《崑山集》《養餘錄》《見樹窗》《洞庭烟雨》十數種。
遗迹
正德七年(1512年)元月,苏州虎丘剑池水枯,露出吴王墓门,时任长洲知县吾翕与同榜进士吴县知县胡文静、昆山知县方豪同去观赏,并在悬崖壁题記,其字至今尚存。
正德十一年(1516年)九月,方豪周遊宋村十八洞,曾題字:“張燎深入,寒氣逼人”,正德十四年冬十月十九日方豪公幹江南,亦曾題字於凤凰山摩崖。
家族
曾祖方浩。祖父方儆。父方綺。母潘氏。具庆下。孫方元啓,號竹友,顺治辛丑進士,官南乐知县。
参考资料
- 《明史·文苑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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