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度7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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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亦稱作劇震,台湾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地震震度分級与日本气象厅地震烈度表两种地震震度度量下的最高等级。

臺灣
震度7-{}-級(劇震)是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地震震度分級的最大震度。

2000年8月以前
臺灣的地震觀測始於日治時期,2000年8月之前的震度分級是沿用日本1936至1948年所使用的震度分級,將震度分成0-{}-級至6-{}-級,共7個等級,震度6-{}-級為地動加速度在250gal以上。因此在2000年以前,台灣並沒有震度7級的分級。

2000年8月~2019年12月
1999年921大地震時中央氣象署曾記錄到地動加速度超過980gal的資料,由於測得震度6-{}-級的地區廣闊,不利於受災情況之研判,中央氣象署在2000年8月公告增加一個震度分級,以地動加速度400gal作為震度6-{}-級的上限,400gal以上定為震度7-{}-級。

2020年以後
2020年1月1日起,氣象署為提升地震震度與災害關聯性,參考美國地質調查所(USGS)震度分級算法及研究,修改震度7級的標準,將原先以最大地動加速度值(PGA)計算的方式,改以用最大地動速度值(PGV)來計算,當PGV大於 140公分/秒 時,即為震度7級。根據這樣的推算方式,過去氣象署有紀錄的地震僅有2018年2月6日花蓮地震、1999年9月21日集集地震有達到此算法震度7的標準。)。因為震度6未能描述1948年6月28日福井地震中超過90%房屋倒塌的受災程度,1949年1月通過的地震觀測法增設震度7,從0至7共八个等級。震度7列入了「房屋倒塌率30%以上」的標準,但其制訂的詳細過程仍然不明。八个级别分別是:無感、微震、輕震、弱震、中震、強震、烈震、激震。

引发震度7的摇晃并被监测到的地震迄今只有八次,分别是1995年的阪神大地震(兵库县南部地震)、2004年的新潟县中越地震、2011年的东北地方太平洋近海地震、2016年的熊本地震(前震和主震均達震度7)、2018年的北海道地震、2024年的能登半島地震以及2026年的熊本地震。

参见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地震震度分級

  • 日本氣象廳震度等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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