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秉權

蒲秉權(),字度之,號平若,四川阆中县人,湖广永州府道州永明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湖广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四十二年授江西南康府建昌县知县,四十六年冬入覲,擬授工部屯田司主事,四十七年给假归。四十八年四月丁母忧,天啓二年八月即吉北上,十月考选,候补给事中,三年五月授吏科给事中,七月巡视库藏,弹劾兵部右侍郎刘曰梧升任逾年而未到任,曰梧遂以病求去。其年秋丁父忧归,六年二月升福建管粮右参议,次年去职。崇祯二年四月,列名阉党逆案,以天啓时卤簿加级被削籍。崇祯四年辛未春起补陕西西宁兵备道参议,五年升肃州道副使。著有《硕薖园集》十卷。

家族
祖父蒲大淮,监生。父蒲以忱(1551年—1623年),字作信,號养初,儒官。母何氏。兄蒲秉枢,弟蒲秉桂。子蒲輪、蒲轼、蒲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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