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鬥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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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步枪()指发射的军用步枪。相较于发射中间型威力枪弹的突击步枪而言,战斗步枪发射的子弹在有效射程、穿透力、停止作用和后坐力上都明显要高出一截。此概念為一返璞詞,因在發射中等威力枪弹的突击步枪被發明前,「战斗步枪」一词本泛指任何士兵用于「战斗」的步枪,例如中華民國國軍現裝備的制式突擊步槍即被稱為「T91戰鬥步槍」。現在特指是單發子彈威力較大,但槍管不厚很少用兩腳架的自動步槍。一些现代的战斗步枪例子:
*阿瑪萊特AR-10槍族
*M14槍族
*57式步槍
*CETME
*HK G3槍族
*FN FAL槍族
*貝瑞塔BM-59
*SIG SG 510
*豐和64式
*FN SCAR-H
*HK417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以上列出的都是7.62mm口径,但并非7.62mm级别口径的枪就一定是战斗步枪——7.62×39mm的AK就是典型的突击步枪。两者的区别只在于枪弹是否是全威力枪弹。

参见

  • 自动步枪
  • 突击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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