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護照,為巴拿馬護照管理局向該國公民發出的旅行證件。
此護照在全球有效,並可按相應簽證要求在各國出入境。
歷史
自巴拿馬1909年獨立以來,該國政府已有發行護照。
在2013年4月尾前,巴拿馬護照由該國司法部轄下的「國家護照署」簽發。隨著《巴拿馬護照管理局組織法》於同月23日生效,此護照的簽發權自該日起,移交至新設立的巴拿馬護照管理局,並維持至今。
踏入21世紀,巴拿馬護照歷經2個版本。現行的2014年版本護照為生物特徵護照,自該年6月1日起發行至今。
護照版本
2004年版
2004年起發行的護照封面為淺藍色,內頁水紙則採用粉藍色及米色,附有防偽纖維。
此版本護照為可機讀護照,除資料頁上的機讀碼外,最後一頁亦附有印上護照號碼(為7位數字)的電腦條碼。
隨著現行版本的護照於2014年6月發行,2004年版護照已經停止簽發。
2014年版
現行版本的巴拿馬護照為生物特徵護照,於2012年起開發,原訂於2013年推出。然而,由於巴拿馬護照管理局成立,需時就新版護照預備工作進行交接,現行版本護照最後延遲一年才開始簽發。
此版本護照除了加入晶片,亦將封面顏色改為深藍色,並首次同時以西班牙文、英文及法文同時標示「護照」字樣。
現行護照樣式和印製工藝
現行巴拿馬護照紙張尺寸為B7(ISO 7810 ID-3, 88 mm × 125 mm),設有32頁及64頁兩種。護照封面顏色為深藍色,並印有燙銀或燙金的國名、國徽及「護照」字樣(以西班牙文、英文及法文標註)。
請求頁
請求頁設於整本護照的封面後第二頁,內容大致如下:
西班牙語:
英語:
法語:
中文語意如下:
個人資料頁
持證人的資料及相片,使用激光刻蝕技術刻寫在個人資料頁上;而在資料頁中央,則印有巴拿馬地圖。個人資料頁採用可機讀形式,護照機讀區設在個人資料頁下方。個人資料頁各欄目均以西、英兩種語文標註,並按以下填寫方式列出:
*「TIPO/TYPE」(證件類別):「P」(預印字樣,代表護照)、「COD/CODE」(簽發國代號):「PAN」(預印字樣,代表巴拿馬)、「PASPORTE NO./PASSPORT NO.」(護照編號):兩位字母+七位數字
*「APELLIDOS/SURNAME」(姓)、「NOMBRES/GIVEN NAMES」(名)
*「FECHA DE NACIMIENTO/DATE OF BIRTH」(出生日期),按:日、月、年(日期為2位數,月份以3位西班牙語縮寫標示,而年份為4位數)
*「SEXO/SEX」(性別):使用縮寫,男為「M」,女為「F」
*「NUM. PERSONAL/PERSONAL NO.」(個人身份證編號):1位數字+3位數字+3位數字
*「LUGAR DE NAC./PLACE OF BIRTH」(出生地)
*「AUTORIDAD/AUTHORITY」(簽發機構):「PASAPORTE/PANAMA」(即巴拿馬護照管理局)
*「FECHA DE EXPEDICION/DATE OF ISSUE」(簽發日期)及「FECHA DE VENCIMIENTO/DATE OF EXPIRY」(有效期至)兩項,與出生日期格式相同
*持照人簽署(自申請表上擷取)
此外,資料頁中央刻印有一頂闊邊帽的紫外螢光圖案。
簽證頁
現行巴拿馬護照的簽證頁,其背景圖案以2009-2014年間,巴拿馬政府的政績及工務工程為主題(包括巴拿馬地鐵建築地盤、擴建後的托庫門國際機場等)。所有頁面均不設紫外螢光圖樣。
護照類別
現行的巴拿馬護照分為三類,詳列如下:
*普通護照:向巴拿馬公民發出(封面採用燙銀字樣);
*外交護照:向巴拿馬政府高級官員及使節發出(封面採用燙金字樣);
*緊急旅行證件:供遺失護照的巴拿馬公民回國之用,由巴拿馬駐外機構發出,僅限單次使用。
申請過程及收費
申領巴拿馬護照的過程,均於護照管理局或巴拿馬駐外機構櫃檯進行。
申請人在前赴護照管理局辦事處辦理護照時,須提交辦證費用、身份證副本、出世紙核證副本及舊護照(續領時適用)。如有需要,須補交更多證明文件。若為首次申領護照,尚需繳納B/.3的印花稅。
辦證費用可以現金、信用卡(巴拿馬國內申請)或電匯(在駐外機構辦理)支付,詳列如下:
*成人:B/.100(32頁,下同)或B/.180(64頁,下同)
*兒童:B/.50或B/.90
值得一提的是,若經由巴拿馬駐外機構辦理護照,或需繳納附加費,視乎各機構而定。
簽證待遇
根据2025年1月8日发布的亨利护照指数,巴拿马护照可免签证、落地签证或电子签证入境148个国家和地区,位居世界第30,与格林纳达、巴拉圭、圣卢西亚、乌克兰护照并列。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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