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是1949年1月中共占领天津后,对天津市实施军事管制的地方最高权力机关机关。驻法国公议局大楼(今承德道12号天津市文化局址),1月22日迁至迪化道(今鞍山道)四十六、四十八号国民党天津警备司令部稽察处旧址,不久再次移到鞍山道59号(张园)与天津市委联合办公。所限范围为天津市区并东至塘沽、大沽,南至静海县,西至杨柳青,北至杨村。
历史
1948年11月8日,毛泽东批示“北平、天津、唐山、张家口解放在即,即刻准备接管干部及党政机构的配备,务于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内准备完毕”,“华北局负责准备”。11月29日开始组建天津市的军事接管机构及党政领导机构。以冀察热辽中央分局为基干组成了中共天津市委班子。1948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任命黄克诚为天津市委书记兼军管会主任,黄敬为天津市市长。黄敬在胜芳镇筹建接管天津市的军事管制委员会机构。12月15日中共中央批复华北局同意以黄克诚(市委书记)、黄敬(市委第一副书记)、黄火青(市委第二副书记)、许建国(市委社会部长)、张友渔、黄松龄、吴砚农(市委秘书长)、丘金、杨英(市委组织部长)等9人为中共天津市委委员,12月22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平津管辖范围的指示指出,“天津方面军管会管辖范围亦应扩充为东至塘沽、大沽,南至静海,西至杨柳青,北至杨村。”12月28日,华北人民政府交通部部长武竞天在石家庄市主持召开接管天津动员大会,部署接管事宜。与此同时,抽调中央及华北局、华北人民政府、石门市委、渤海区党委、冀鲁豫区党委等部门的7400余名干部,集中在霸县胜芳镇整顿学习,准备参加接管工作。1949年1月9日,华北局电示由黄克诚、黄敬、黄火青、许建国、张友渔等5人组成中共天津市委常委会。
1949年1月15日13时30分天津战役结束。当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区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发布第一号布告,宣告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开始行使职权。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时成立,华北人民政府委任黄敬为天津市长,张友渔为副市长。位于南市华安大街的天津新华广播电台于15日下午18时开始连续播送军管会的《告天津人民书》和解放军入城《约法八章》。入城后按照“各按系统,自上而下,原封不动,先接后管”和“避免乱,必须稳,完整接收,免遭破坏”“原职、原薪、原制度”的方针和原则施行接管。2月中旬,全部接管工作结束。2月28日,“军管会”接管部召开接管工作总结会议,共接收大小公营企业和机关663个,接管工厂115个,仓库165处,机关、医院316处,大专院校4所,省立大专院校3所,省立中学4所,市立中学8所和小学122所。
1949年3月,在湖南尚未解放之时,中共中央就决定成立中共湖南省委,任命天津市委书记黄克诚为湖南省委书记,王首道为副书记,任命时任北平市委秘书长的湖南平江人石磊为中共长沙市委书记并恢复原名曹瑛。4月上旬,黄克诚报请中共中央批准后,调前冀察热辽中央分局干部到天津集结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湘江大队”,1949年5月26日乘火车从天律出发南下湖南。
组织架构
*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黄克诚。1949年8月调任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兼湖南军区司令员、政委。
*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谭政、黄敬
*军事管制委员会委员:黄克诚、谭政、黄敬、王世英、黄火青、许建国、李聚奎、钟伟、袁升平
- 办公厅
**总务处
- 行政部
- (财经)接管部
** 金融接管处:由何松亭、尚明负,金融处下设接管组、建行组、工厂组、兑换组和秘书组。接管四行二局一库: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郵政儲金匯業局、中央合作金库在天津的机构,以及河北省银行、天津市民银行、山西裕华银行、金融管理局、协和印刷厂、中央印刷厂等银行、保险、信托金融机构,到2月末共接管36个单位,接收了金圓券现钞1.2亿元,黄金300两,白银130万两,银元7万箱,保管账上美金将近6万元,黄金约1000多两以及部分玉器。接管职员1019名,工友828人。3月15日,华北人民政府、天津市军管会批准天津的中国、交通两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领导下的专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分别称天津中国银行、天津交通银行;原中央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和合作金库的分支机构,原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的储蓄信托部门,河北省银行和天津市银行,合并组建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私营银钱业在报告敌伪公产、官僚资本(包括股权、存款、寄存财物等)并具切结后,暂准营业,听候审查处理;新华储蓄信托银行、中国实业银行、中国通商银行等三家官商合办银行呈交了“官股”,作为“监理行”接受天津市军管会派驻的军代表监理,后来成为新中国的公私合营银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连续发布金字第一、第二、第三号布告,宣布人民币为统一流通的本位币,国民党政府发行的一切货币为非法货币,严禁一切外国货币计价流通或私相买卖,一切金银、银元允许持有,不准计价流通、私相买卖,军管期内暂停证券。
** 对内贸易接管处
*** 会计科长刘蕴青
*** 粮油部:部长王一鸣。接管了原天津市民食调配处,着手解决市民粮食供应,并组织城乡物资交流,配合天津市工商局管理粮食批发市场。1949年3月28日,在市军管会贸易接管处粮油部基础上成立了天津市贸易公司粮食公司,主要任务是做好市民的粮食供应,稳定市场粮食价格;在市内设立了五个粮栈,在塘大区亦设立了市贸易公司塘大分公司,统一经营塘大区的粮食业务。1949年8月21日,根据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华北商业机构的决定》,华北粮食公司在天津成立;同时天津市贸易公司粮食公司撤销,其业务由华北粮食公司直接管理,原设的五个粮栈亦调整为4个天津支公司,塘大分公司改称为华北粮食公司塘大支公司。中国粮食公司于1950年3月1日在北京成立,负责掌管全国粮食经营,1950年3月28日,华北粮食公司改组易名为中国粮食公司华北区公司,天津市由华北区公司直接管理其业务。
** 外贸接管处:接管原“行政院输出入管理委员会天津办事处”、津海关、天津商品检验局,并没收了中央信托局天津分局、扬子公司天津分公司等国民党官僚资本企业。1949年3月又成立“华北对外贸易管理局”,着手对天津口岸外贸企业开展清理统计,通过办理进出口商登记、共核准进出口商530户,其中华商410户、外商120户,共约4600名从业者。
*** 研究室主任朱剑白
*** 海关组:1949年4月27日朱剑白被华北人民政府任命为津海关税务司。
** 仓库接管处
** 交通接管处:共有115名干部和99名工勤人员。负责港口和航政、铁路、公路、邮政、电讯等部门共104个单位接管。处长冯树章(晋察冀边区交通局局长)/武竞天(未到职)/张文昂(未到职)。王大勇任第一副处长领导邮政组,胡瑞琪任第二副处长负责航政组。
***秘书室
***总务科
***工厂组:罗君成领导工厂组
***航政组接管了交通部天津航政局(张自忠路109号),管辖天津及整个华北海区,设青岛、秦皇岛、烟台、威海卫4个办事处。旧局长马涤源,军代表王化南)、招商局天津分局(滨江道5号,军代表蒲济生和范月亭)、招商局大沽修船厂(军代表李耀海)、交通部塘沽新港工程局(军代表石在,助理军事代表黄英夫,工运的周石永和王全江)、渤海仓库有限公司与政记轮船公司(军代表李华彬)、大沽海军造船所(军代表宋玉和)、从东北逃亡到天津的葫芦岛港务局等。
***邮政组:军邮干部王大勇等21人
** 铁路接管处:张国坚负责
** 水利接管处:接管华北水利工程总局。
** 农林接管处
** 摩托处:含公路。冯树章负责。
** 工业接管处:接管中国纺织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四、五厂
** 卫生接管处:驻罗斯福路天贸大楼。接管负责人华北第三纵队卫生部部长王恩厚。旧局长陆涤寰,下属各市立医院、各卫生事务所、卫生学校等48个单位,收容了国军万名伤员。
** 电讯接管处:华北军区司令部三处处长钟夫翔率领林爽、钱文极、宋德仁、哈文光、杨邨、刘凯、于侗等200多人负责接管天津电信局的6个分局、18个营业处、1个收信台,以及天津广播电台及原国民党资源委员会无线电公司天津无线电制造厂、资源委员会电工器材公司位于长春道的天津电工器材制造厂和一些小型的无线电生产厂、1个军用电讯仓库。
** 不管处
- 文教接管部:部长黄松龄,副部长王阑西。
** 秘书处
** 新闻出版处:《天津日报》社暨新华社天津分社1948年12月25日在胜芳镇成立。入城前,天津共有报刊“中外大小共计20家22种,内外文4种,中文18种,有地位影响较大对开报纸4种,其他多为4开或8开报,影响甚小。发行最多者为35000份,最少者仅有300余份”。1月15日入城,接管了中央社天津分社(邵红叶为军代表、副代表谷峰)、天津市党部机关报《民国日报》社、《益世报》社、广播电台。1949年1月17日,《天津日报》创刊号问世。对旧有报纸颁布命令一律停刊,遭到1月17日中央电告天津市委,批评“过于呆板,措词难于确切,容易为人所乘”,“是使自己陷于被动的办法”,“不合中央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八日指示”“大公报拟从内部革命……改换名称……使平津解放后除党报外有一党外的民主报纸配合”。。1949年1月18日、1月19日和1月23日,中共中央又分别就天津旧有报纸处理办法给天津市委指示:“采取争取、团结和改造的方针,除始终追捧国民党反动派的反动人员之外,对一般的旧报纸、刊物的新闻机构工作人员要进行适当改造。”据此,天津市军管会对天津的旧报纸分别做了不同处理。1949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又复电天津市委:可暂时不要让其出版,希望改组后再考虑出版。《大公报》津版由毛泽东亲自改名为《进步日报》,由地下党组织徐盈、杨刚等人于1949年2月7日恢复出版,杨刚任副总编辑兼党组书记。黄克诚在自述中写:“天津市原来有两家颇具影响的大报,天天要出版发行。我们对天津市实行军事管制时,曾研究了对这两家报纸如何办的问题,需要马上作出决定。《益世报》不能允许它再出版发行,这是没有问题的。但对《大公报》怎样办?我考虑在刚刚解放的城市里,对报纸还是控制严一点为好,以免出乱子,于是就决定《大公报》也停止出版发行。此事很快被中央察知,为此我受到中央的批评,说我不该不经请示而擅自决定天津《大公报》停刊。经中央批评后,天津《大公报》即复刊。”
** 教育处:市军管会文教部为解决天津市大、中及专科学校员工学生的食粮问题,1949年1月21日拨发临时救济粮10万斤分配给法商、冀工、国体、水专、国立长春大学、省立男中、省立女中、保定公职、东北第三临中、东北第四临中、大中补习班、沧县联中、职业训练班等13校。1月26日为解决各校复课中的经费和员工的薪金、学生的公费及食粮等问题,又拨款950万人民券和29.5万斤食粮(其中包括细粮5万斤,粗粮24.5万斤),分别借给南开、北洋、冀工、女师、法商、水专、省立男中、省立女中等学校。
** 文艺处
- 市政接管处:按照“各按系统、自上而下、原封不动、先接后管”的方针,共接管国民党天津市政府所属机关及其它单位737个,包括316处机关医院、115处工厂、156处仓库、7所大学院校、12所中学、122所小学等。
** 市政府本部
** 民政接管组:1949年5月10日市民政局派出以李中垣、郝重远为正副组长的9人接管了天津广仁堂全部资产;1949年8月与西关街的救济院合办天津市生产教养院,成为新型的人民福利团体。
** 财税接管组
***供应组:接管了河北田赋粮食管理处天津区储运处,随后在供应组的基础上设立了天津市人民政府财政局供应处,负责全市党政机关、部队、团体、学校等单位的粮食供应工作。同时,为安排过往军政人员的食宿设立了天津市人民政府的食宿总站及区分站,其业务由供应处负责管理。
** 工商接管组
** 工务接管组
** 公用接管组
** 教育接管组
** 卫生接管组
** 法院接管组:接管天津市法院系统的干部共计25人,分为人事组、物资组、总务组、监狱组。1949年1月17日晚,接管小组召开了第一次全体干部会议,决定对关押在原天津警备司令部督察处的200余名案犯严密看守,稳定案犯情绪;集中查找案犯卷宗;组织案犯登记填表,同时对国民政府转监关押的历史反革命、汉奸和刑事犯罪分子进行清理收押。对关押案犯中中共党员、干部、地下党人员、参加反饥饿反迫害斗争而被捕的工人、学生共计数十人,接管小组经请示后,认真查实,立即释放。
- 塘大军管分会
- 天津市纠察总队
- 中共天津市委员会:1948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任命黄克诚兼中共天津市委书记。12月15日,中共中央复电华北局,同意黄克诚、黄敬、黄火青、许建国、张友渔、黄松龄、吴砚农、丘金、楊英9人为中共天津市委委员,黄克诚任天津市委书记,黄敬任市委第一副书记,黄火青任市委第二副书记。1949年1月9日,华北局电示,天津市委常委会由黄克诚、黄敬、黄火青、许建国、张友渔5人组成。1949年5月底,市委书记黄克诚调离天津,5月29日,中共中央批准黄敬任市委书记。1949年下半年,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市委增设研究室、纪律检查委员会、统战部和《天津工作》编审委员会。为统一领导与管理国营工厂企业和学校党的组织,设立了企业党委和学校党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1949年8月天津市委作出《关于公开党的决定》。
**市委秘书处:市委秘书长吴砚农
**市委组织部:部长楊英
**市委宣传部(与文教军管部为一套机构):部长黄松龄
**市委总务处
**天津日报社
**市委党校(对外称政治训班)
**市委职工工作委员会
**市委青年工作委员会
**市委妇女工作委员会
- 天津市人民政府:市长黄敬、副市长张友渔。
- 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许建国,副局长万晓塘。设置秘书(处长陈叔亮)、政保(处长张友恒)、经保(处长樊青典)、治安(处长张植凡,下设交通大队、消防大队)、行政(处长张行言)、人事(处长陈叔亮兼)等处。入津的接管干部619人,以华北局社会部为主。1月14日晚20时解放军进占天津市警察局,警察局长李汉元交出武器库钥匙主动投诚。1月15日中午至1月17日拂晓完成对全市警察机构34个部门、42个分驻所、12个检查站、11801名旧警的接管。按照“一切旧警人员一律收缴武器”要求,共收缴机枪31挺、步枪2585支、手枪1212支、子弹534820发、炮弹74箱1393枚,手榴弹7826枚。物资与档案接收时,对库存物资“原封不动”接收,共接收档案25926册,人事卡片仅解放前遗失一张,其余完整如初。依据“争取多数、孤立少数、惩办个别罪大恶极分子”的原则,8012人留用,3789人被遣散、转业、离职。全市设13个公安分局。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第八区
*第九区
*第十区
*第十一区
*塘大区
纪念
*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和中共天津市委旧址纪念馆(张园) :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天津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参见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天津市人民委员会
- 天津市革命委员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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