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是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法律于1997年12月29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于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立法缘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第一条是“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最后一条是“本法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是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法律于1997年12月29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于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立法缘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第一条是“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最后一条是“本法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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