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下,全球到2100年的暖化程度估計:
綠色點線: 國際能源署所建議在2050年前達到能源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為淨零的程度,可將升溫控制在1.5°C內。
藍色點線: 各國淨零排放承諾加上其他承諾可將升溫控制在1.7°C左右。
黃色點線: 迄2022年,尚有許多氣候承諾無相關政策的支持,屆時升溫程度將會達到2.5°C。
紅色點線: 在巴黎協定於2015年簽訂之前,全球的升溫軌跡,估計若仍然持續,屆時將會達到升溫3.5°C的程度。]]
淨零排放(),或簡稱為淨零(),是指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可能减少到接近零,為全球暖化的行動之一。此處的“排放”有時僅指二氧化碳。目前已有超過140個國家制定淨零排放目標,其中包括有些是在過去幾十年中曾抵制過的。公司之會設定此種目標是出於自願行動及政府監管的結果。
雖然越來越多主體承諾並設定淨零目標,但此類聲明的可信度參差不齊,其中大多數都不太可信。雖然某些設定的淨零目標涵蓋有全球61%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但可信的僅涵蓋7%的。這種低目標可信度反映出缺乏有約束力的監管,以及需要持續創新與投資以達到脫碳的結果。
迄今已有27個國家頒佈國內淨零立法,即由政府立法部門通過包含淨零目標或同等目標的法律法規。雖然目前尚無國家依法強制其國內的公司實現淨零排放,但有些國家正在籌劃中,特別是瑞士。
歷來及科學依據
淨零排放的想法源自於2000年代末期,在研究大氣、海洋和碳循環如何對二氧化碳排放做出反應時形成。這項研究的結論是只有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到淨零,地球的氣候變化才能停止。淨零排放是《巴黎協定》中所列目標的基礎。表示我們必須「在本世紀下半葉於人為溫室氣體排放與使用碳匯將之移除間取得平衡」。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於2018年發佈《IPCC全球升溫1.5ºC特別報告》(SR15)後,「淨零」一詞開始流行。SR15指出,「達到並維持全球人為二氧化碳淨零排放和非二氧化碳輻射強迫的淨下降,可在數十年的時間尺度內阻止人為的全球暖化(高置信度)。」
淨零排放的概念經常與「穩定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混淆。後者源自1992年6月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所簽署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兩個概念並不相同。因為碳循環作用不斷將一小部分歷史累積的人為二氧化碳排放吸收到植被和海洋中。即使當前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至零,這種二氧化碳被小量吸收的情況仍會發生。如果大氣中二氧化碳的濃度保持恆定,表示仍有一些二氧化碳排放會持續發生。由於深海只能逐漸吸收大氣溫度,全球平均地表溫度因而仍會持續上升數個世紀(估計約為一千年)。如果人類活動直接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到淨零,大氣中二氧化碳的濃度就會下降,深海對於氣溫的調整足以克服地表氣溫上升的速度。結果將是往後幾十年或幾個世紀全球平均地表溫度即可大致維持恆定。完成這些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達到淨零目標,日期會變得較晚,部分原因是氣候模型建模者認為其中一些排放(例如農業活動產生的甲烷)更難淘汰。
在氣候變化的討論中,我們經常使用「淨零」、「碳中和」和「氣候中和」等名詞,彷彿它們的含義相同。但在某些情況下,它們有不同的含義。通常人們使用這些術語時並未作出嚴格定義。
溫室氣體種類
一些淨零目標僅針對實現二氧化碳淨零排放,而有別的淨零目標是針對實現所有溫室氣體的淨零排放。但有些出版物,例如法國的國家戰略,則用「碳中和」來表示所有溫室氣體的淨零排放。這類標準反映出許多核算原則,包括相關性、完整性、一致性、透明度和準確性。
這類標準將排放區分為三個範圍。
*範圍1涵蓋公司範圍內(由公司擁有或控制)的所有直接溫室氣體排放,包括燃料使用、公司車輛和。
*範圍2涵蓋因耗用購買的電力、熱力、制冷或蒸汽而產生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截至201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是來自範圍2的排放。
*範圍3的排放源包括供應商和產品使用者(合稱為「價值鏈」)的排放。貨物運輸和其他間接排放也屬於此範圍。一些石油公司聲稱其營運(範圍1和2)有淨零排放的結果。但此種聲明並未包括其客戶燃燒石油時產生的排放。範圍3排放通常是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的最大來源,例如使用石油公司如[[沙烏地阿拉伯國家石油公司|沙烏地阿美公司}}銷售的石油。據估計,由此而來的排放量佔向碳揭露專案報告所有排放量的75%,但佔比在各個業務部門之間的差異很大。
周全的「淨零」標準要求列入範圍3的排放量,
達成淨零排放的做法
任一參與者可透過幾種方法的組合來達成淨零排放,包括 (1) 採取行動以減少自身排放,(2) 直採取行動進行二氧化碳移除,以及 (3) 購買。
專家和淨零框架之間對於得以保留的殘餘排放確切佔比存在意見分歧。
ISO和英國標準協會 (BSI) 發佈的「碳中和」標準對殘餘排放的容忍度高於「淨零」標準。例如是英國衡量碳中和的標準。根據前述標準,碳中和是短期目標,淨零則為長期目標。
碳移除與抵銷
為清除殘餘排放,參與者可採取直接行動從大氣中將其移除,之後再封存。或是透過購買碳信用來「抵消」(offset)自己的排放量。透過碳信用措施取得的資金可用來資助林地復育等碳移除計畫。
ISO和BSI的嚴格淨零標準只承認移除活動所清除的溫室氣體與其原本停留在大氣中的有一致的長久性。這個概念可稱為「等效」(like for like)移除。二氧化碳的壽命為300至1,000年。因此移除二氧化碳後,將之封存必須比移除甲烷後的封存要使用更長的時間。
透過碳信用籌得的資金還可用於資助避免排放的措施,其中案例有針對改善能源效率的修改或執行再生能源專案。而排放抵銷是針對基線或現狀減少排放的行動,但並未消除大氣中的排放物。 ISO和BSI中所列的「碳中和」標準允許組織使用碳信用以抵銷組織自身的排放,但未說明此類信用的長久性程度。研究人員凱文·史密斯(Kevin Smith)在(國際性研究與倡議智庫)於2007年發表的的報告中將碳抵銷比喻為中世紀天主教會所頒發的大赦(或稱贖罪券)。他說此種抵銷透過排放者支付費用「以赦免其所犯下的碳罪」。凱文·史密斯說這會導致人們維持「一切照舊」的態度,而把需要進行的重大變革扼殺。許多人批評碳抵消在「漂綠」中發揮的作用。荷蘭廣告監管機構(Dutch Advertising Authority)於2023年11月22日裁定殼牌公司須撤銷其碳中和宣傳活動。該機構採用前述觀點,認為宣傳活動存在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由於碳抵銷計畫的監管寬鬆,加上計算溫室氣體封存和減排量具有的困難度,也引起批評,論點是如此會導致無法實質上充分抵銷排放。建立認證的目的是刺激「永續發展和減排,同時給予工業化國家在實現減排目標方面有一定的靈活性。」
公平與影響
淨零概念會因其對公平和分配的影響而受到批評。使用移除或碳信用的方式尤其會引起爭議。這是因為抵消項目本身可能會產生有害影響。ISO淨零指南中指出,淨零策略應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保持一致,而能「支持公平和全球向淨零經濟的過渡,以及任何後續取代2030年永續發展目標的新規定」。由於缺乏執法機制,表示許多說法都值得懷疑。而在煉鋼、水泥和化學品生產等許多行業,實現淨零排放的途徑在技術上仍不明朗。如果要提高聲稱淨零的可信度,將需要對研究和創新作進一步投資以及更進一步監管。
追蹤淨零排放承諾的氣候科學家聯盟,其研究發現雖然法律或政策文件中所含淨承諾的文字大幅增加(從2020年的7%增加到2023年的75%),但很少有國家達到「有意義的淨零排放承諾」最低要求,或者在「競向零排放」運動中被稱為「起跑線標準」,其中除有明確的承諾之外,還必須有「為實現目標而採取的計劃和已公佈的行動證據。」
碳信用的作用
許多淨零聲明可信度低的主要原因是對碳信用的嚴重依賴。碳信用通常用於抵消參與者在其他地方的排放。例如許多化石燃料公司已承諾在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而其開採活動仍繼續增加溫室氣體排放。這些公司使用碳信用和碳捕獲技術來抵銷持續開採和燃燒化石燃料所產生的排放,而被聯合國譴責為漂綠的危險範例。
2050年最後期限
許多公司經常號稱已提出在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的承諾。這些承諾通常是在企業層級提出,政府和國際機構均鼓勵企業為國家或國際淨零排放承諾做出貢獻。國際能源署預測全球要在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在2030年前每年對化石燃料低碳替代品的投資要達到4兆美元。
而有些團體擔心全球到2050年無法實現淨零排放,或是認為到2050年才實現淨零排放,為時已晚。
批評
氣候科學家詹姆斯·戴克(James Dyke,英國艾希特大學教授)、(英國東英吉利大學教授)和沃爾夫岡·克諾爾(Wolfgang Knorr,瑞典隆德大學教授)提出淨零概念對減排有害的觀點,因為這種概念允許參與者依賴未經證實的解決方案(碳抵消、二氧化碳移除及氣候工程)而推遲當前的減排工作:「假設這些[技術補救措施(technological fixes)]可大規模部署,本身就是問題所在。等於開出一張空白支票,讓化石燃料持續燃燒,並加速破壞棲息地。」透過追溯1988年至2021年的氣候變化政治導致減排方面的失敗歷史,三位科學家「痛苦地認識到所謂淨零排放的理念允許一種不計後果的『先燃燒,後解決』方式,而導致全球碳排放量持續飆升。」三位最後表示:「目前的淨零政策無法將氣溫上升控制在1.5°C之內,因為從來就沒打算這樣做。它們過去是、現在仍然是出於保護一切照舊,而非保護氣候。如果我們要讓世人安全生存,現在就需要大規模、持續去削減碳排放。[……]一廂情願的時代已不能存在。」
公民社會運動主席於2021年聲稱其倡議中所提的條約將是實現《巴黎協定》目標的更真實、更現實的方式,而非「淨零」方法,她將其稱為是種「妄想,來自不良的科學概念。」
加拿大經濟學家馬克·李(Marc Lee)在長達16頁的報告《危險的注意力失焦》(Dangerous Distractions)中指出淨零有可能成為一種危險的注意力失焦,會把導致實際減排的政治壓力減弱。「淨零目標表示真正實現來自化石燃料零排放的動力會減少,這是一種一切照舊的規避路徑,將更有意義的氣候行動推遲……加拿大不應把賭注押在未來的碳移除技術上,而該計劃管理化石燃料淘汰,並將公共資源投資於再生能源等真正的解決方案,以及來自化石燃料進行。」
參見
- 碳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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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經濟
參考文獻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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