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恭劭(;),香港社會運動人士,民間壓力團體「四五行動」成員之一,1990年代中期開始參與社會運動,曾因被裁定藐視立法會罪成而入獄七天,並涉及香港首宗因塗鴉國旗及區旗而違反《國旗法》及《區旗法》的案件,一度惹起國旗和區旗條例牴觸「表達自由」的《國際人權公約》爭議。吳恭劭患有先天性淋巴腺閉塞,2001年7月22日因病情惡化逝世。
生平
1972年7月4日,吳恭劭於香港出生,在小康之家成長,與家人同住於元朗錦繡花園,其父親曾任職公務員。吳恭劭患有罕見疾病先天性淋巴腺閉塞,淋巴腺較一般人小及窄,身體各部份容易積水,影響呼吸、吸收和心跳,免疫系統亦受影響,需要長期接受藥物治療。他在中學畢業後曾經在報館從事排版工作,亦曾任職辦公室助理,其後因體質虛弱而未有再從事受薪職務,他在1994至1995年間認識了一群社工系大學生,在街頭收集問卷及參加研討營,開始參與社會運動,直到2001年7月因淋巴腺閉塞的病情惡化令肺部功能衰竭,需入院治療並接受手術,手術後出現併發症,影響腎臟功能,身體狀況轉差,並於2001年7月22日逝世,其家人按照他生前的意願,將他的眼角膜捐出,以及將籌集的帛金捐給「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作支援中國民運的經費。
社會運動
1994年,吳恭劭參加青年團體「立根」的活動,成為「立根」的骨幹成員,於1994至1995年間多次在大專院校舉辦「貧富懸殊」及「政制發展」的工作坊,曾經就「政制民主化」的民意調查召開記者會,其後於1995年加入服務組織「街坊工友服務處」,參與勞工組活動及《工友導報》的編輯工作,開始活躍於社會運動,同時參與香港民間的保釣行動,反對日本軍國主義,1997年因反對臨時立法會而在議事廳的公眾席上抗議,被裁定「擾亂會議及抗拒臨立會人員執行職務」罪成,須自簽擔保守行為半年。2000年,吳恭劭與梁國雄及古思堯在行政長官施政報告大會中高呼口號,抗議政府忽略基層工人利益,其後於2001年被裁定藐視立法會罪成,須入獄七天。
評價
傳媒報導指吳恭劭每逢在參與社會運動前一天的晚上,便會服食雙倍份量的藥物,防止出現肺積水,務求翌日的行動順利進行,傳媒認為這是自殘的行為,亦超越了醫生的吩咐。「四五行動」成員梁國雄認為吳恭劭並非十全十美的人,但為人純真,擁有赤子之心,是一個為了公義和民主不計較個人利益得失的人,而古思堯則以失去一個好戰友來形容吳恭劭的逝世,他認為吳恭劭是個非常投入民主運動﹑對「四五行動」很熱情的人,對朋友亦很可親,對家人則外冷內熱,內心是很愛護家人。已故支聯會主席司徒華曾表示吳恭劭家住元朗,且健康一直欠佳,帶病長途跋涉參與社會運動,顯得更具熱心。曾於「街坊工友服務處」與吳恭劭共事的梁耀忠認為吳恭劭先天體質虛弱,但憑著一顆熾熱的心,多年來不斷追求社會公義,令人景仰。吳恭劭臨終前無法說話,以筆代口寫出自己的感受,他表示「無悔參加民主運動」及「很高興認識一班戰友」,並希望他們繼續支持民主精神。
參考來源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