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務員學院

香港公務員學院()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建立的香港公務員培訓機構,於2021年12月9日成立。設立公務員學院主要目的是培養香港公務員認識《中国宪法》、《香港国安法》、《香港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精神,確保公務員都是治港的愛國者,以貫徹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強調的「愛國者治港」精神。

公務員學院設有公共領導培訓中心和專業發展培訓中心,分別為高級及首長級公務員和初中級公務員提供培訓。學院另設有研究及發展中心,與內地及國際合作,提供公共治理、政策制定及公共行政的研究及知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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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歷史
公務員學院前身是1996年4月成立的公務員培訓處(),由成立於1961年的公務員訓練處和成立於1984年的高級公務員課程中心合併而成,當時隸屬公務員事務科,至2004年4月公務員培訓處併入公務員事務局,成為其內部機構。林鄭月娥在2017年發表其行政長官任內第一份施政報告,內容提及要設立一所全新的公務員學院,翌年施政報告中再提及校舍選址位於觀塘區,預計於2026年落成。公務員事務局在2019年成立了由商人馮國經領導的公務員培訓諮詢委員會,為建設新公務員學院做準備。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2020年接受深圳衞視訪問時表示,將來落成的公務員學院可以如在2018年被併入中共中央黨校的國家行政學院一樣。2021年,香港政府計劃年內成立公務員學院,並升級北角政府合署內公務員培訓處的設施,作為公務員學院的臨時院址。

香港政府2022年6月1日宣布,委任香港警務處前副處長郭蔭庶為公務員學院首任院長,7月5日履新。2023年,學院增設副院長一職,由高級首席訓練主任擔任。

學院架構
公務員培訓處處長
*處長一職屬首長級公務員薪級表第3點職級。

*2004年4月起由一位公務員事務局副秘書長主管公務員培訓處。

歷任院長
*院長一職屬首長級公務員薪級表第6點職級。

歷任副院長
*副院長由高級首席訓練主任擔任,屬首長級薪級表第3點職級。

備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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