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行政区()指的是为行政管理之目的而从国家领土划分的地理区域。其不具有法人地位,是国家通过其权力下放机构或代表在其领土上行动的框架。
行政区有两种类型:普通法行政区(circonscription de droit commun,包括市镇、区、省、大区四种)和特别行政区(circonscription administrative spécialisée)。县曾是普通法行政区与省级选区,颁布之后,县的行政区属性被取消。2015年之后,县不再是普通法行政区,而是仅作为省级选区存在。
类型
当前
曾经
- 县
- 专区
- 地区行动区(circonscriptions d'action régionale)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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