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鑣(),字朝儀,浙江寧波府奉化縣連山棠溪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江鑣是弘治十四年(1501年)浙江鄉試舉人,正德九年(1513年)成進士,獲授刑部主事,正德十四年(1519年)陞大理寺左寺正,上奏劉瑾二十條大罪忤旨,遭廷杖八十,臀肉潰爛,並謫官廣西桂林府知府,調四川重慶府,在兩地政簡刑清,人民都感懷其德。
明世宗即位,追獎敢言官員,江鑣得擢任雲南按察司副使,就任數個月遇上流寇肆虐,幾乎圍城,他盡力防禦,但被對方堵截城外山澗;他就用鑼曳地搜尋地下水,再穿官服拜天,水泉就湧出,令盜賊大驚逃走,該井稱「江公井」,嘉靖十年(1531年)以病自行離任回籍,詔奪職。
江鑣在京師時曾和張璁同住,張璁掌權後屢薦不起,居鄉二十多年後去世。
引用
參考文獻
*光緒《奉化縣志》·卷二十·選舉表二
*光緒《奉化縣志》·卷二十四·人物傳二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四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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