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警,即监狱警卫,是指一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负责囚犯的拘留、监督、安全和管理,保护监狱设施及财产等。大多数狱警受雇于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政府,但也有一些受雇于为政府提供关押服务的私人监狱公司。
中文術語
中華人民共和國称监狱警察,隶属司法部监狱管理局。香港称惩教员,隶属惩教署。澳门称狱警警官,隶属惩教管理局。
台灣稱矯正人員一詞,隸屬法務部矯正署。
外文术语
各國歷史上,“狱卒(Jailer)”、“警卫(Guard)”和“看守(Warder)”等术语都曾被使用过。
英国和爱尔兰现在使用“监狱官员(Prison Officer)”一词来称呼此角色,它也是丹麦、芬兰和瑞典的官方英文称呼。
“惩教官员(Corrections Officer)”一词在美国和紐西蘭被使用。美国还使用“拘留官员(Detention Officer)”和“刑罚官员(Penal Officer)”。
紐澤西州使用“惩教警察(Correctional Police Officer)”一词。根据紐澤西官员的执法地位和权威,惩教部门雇用的紐澤西州官员被归类为“警察(Police Officer)”。
“惩教官员(Correctional Officer)”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牙买加和美国被使用。
在澳大利亚,监狱官员在19世纪之前被称为“狱吏(Turnkey)”,在20世纪前期被称为“看守(Warders)”。此外,他们在这一时期被通俗地称为“螺丝(Screws)”。后来的称呼是“监狱官员(Prison Officer)”,再后来是“惩教官员(Correctional Officer)”。
一所监狱的首长在不同地区的头衔是:美国和加拿大“典獄長(Warden)”、英国和澳大利亚“主管(Governor)”、南亚“主管(Superintendent)”、紐西蘭“主任(Director)”、德国“主任(Direktor)”和德国“典狱长(Gefängnisdirektor)”。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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