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法孔

張法孔,字心伯,號南鲁,云南临安府宁州民籍,陕西岐山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性孝,母卒,血出柩隙,跪而䑛之。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云南中式第六名举人,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第二百二十名,二甲三十六名進士。历官户部郎中,天启二年出为河南右参议,升四川威茂道副使,调提督建昌学道。六年升河南右参政,七年二月调山西参政,分守河东。崇祯三年(1630年),升山东右布政使。九年(1636年),又调任四川左布政使,清操絶伦,报撙剩银三十万以助兵饷。崇祯十年(1637年),张法孔押送饷银至夔州(今奉节),不料被劫。此事被巡抚王维章参劾,导致他降级留任。后来,蜀王上疏说张法孔异常清廉贤能,恳请朝廷表彰并重用,将以太常寺少卿取用。但张法孔自己却决意引退,辞官回乡,直到七十二岁去世。崇祯时,张法孔被旌表为“天下清官最”。。

家族
曾祖張大才,壽官。祖父張桂茂。父張㖖。母趙氏。慈侍下。弟效孔、祖孔、繼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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