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祖誨(),字汝格,號星銘,四川成都後衛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與兄莊祖誥同舉庚子科四川乡试第十八名,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會試第一百十七名,三甲第五名进士,都察院觀政,授大理寺右評事,三十四年升户部贵州司主事,三十六年升本部湖廣司员外,三十七年升贵州司郎中,本年升河南府知府,四十二年補嘉兴知府,四十六年致仕。四十七年(1619年)起山东副使,降順天府署印治中,天启三年闰十月順天府库银被盗走二千二百余两,庄祖诲被夺俸三月。五年三月改云南管粮储道副使,七年(1627年)四月升浙江右参政,管粮。崇祯二年(1629年)升按察使,三年升浙江右布政,四年升本省左布政,本年升应天巡抚。後升任户部侍郎,督剿寇饷。
家族
曾祖莊表,鹽運司判官;祖父莊一夔,州判官;父莊誠,府同知;嫡母何氏,封宜人;生母崔氏。慈侍下。兄莊祖訓(貢士);莊祖諭、莊祖詔(貢士);莊祖誥(知縣);弟莊祖誼。
兄庄祖诰,万历二十九年进士。
参考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