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年(光武6年)起,大韓帝國給國民簽發护照(),又稱執照()。
歷史
(昌鎬)的出國執照,由平壤至美國華盛頓]]
大韓帝國首份英語護照於1902年由綏民院簽發給美國夏威夷領地的韓裔移民。至1904年(光武8年),護照由(外交部)簽發。護照以英、法、漢三文寫成,載有持照者的姓名、屬地、年齡和目的地。
1910年(隆熙4年,日本明治43年)日韓合併後不久,朝鮮半島住民的通常選擇是日本護照。不過日本護照大多只頒發給親日者,或由賄賂警察而得。甚至這些其實是像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一樣的外地護照,前往日本內地仍需特別許可,直至朝鮮日治時期結束,盟軍海上封鎖日本時才廢除。因此一些朝鮮半島住民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此為部份中國朝鮮族的由來),取得中華民國護照。但對打算去美国旅行的人來說,這種方法給自己帶來了困難,因為持照者後來受美國《排華法案》限制。與上海大韓民國臨時政府有聯繫的韓國人也可以從那裏獲得護照,但只有中華民國外交部認可。美國軍事佔領韓國後,重新發行了護照。
大韓帝國護照大多散佚,存留不多。其中初代赴夏威夷移民安載昌家族的護照由曾孫安炯柱保存;2012年,安炯柱將護照和收集的近2500份韓裔美國人歷史檔案捐給首爾國立中央圖書館。還有1903年頒發給外交官閔泳煥的護照,藏於崇實大學韓國基督教博物館。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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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韓帝國外交
已廢止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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