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標準委員會(CEN ,)是一個公共標準組織,其使命為透過提供有效的基建予研發、維護和發表一致標準和規範的相關人員和機構,以促進環球貿易中歐洲單一巿場乃至整個歐洲大陸經濟、並歐洲人民的福祉和環境。
CEN成立於1961年,其34成員國共同在各範疇中制定歐洲標準(EN),以建立商品和服務的歐洲共同巿場,並使歐洲在全球經濟中定位。 CEN被歐盟,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和英國正式認可為歐洲的標準機構;其他歐洲的官方標準機構包括歐洲電工技術標準委員會(CENELEC)和歐洲電信標準協會(ETSI)。
CEN 網絡由超過200,000名技術專家及商會、消費者和其他社會利益機構所組成,覆蓋人口達6億。CEN是電工(CENELEC)和電訊(ETSI)以外的行業的官方認可的標準化代表。1999年2月12日,歐洲議會在一項決議中指出,上述三個機構可以合作順暢,將之合併並不會有明顯的優勢。
CEN由34個成員由成員國的標準機構組成,這些國家分别是歐盟的27個成員國、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中的其中三國、英國及其他與歐洲經濟高度融合的國家。 CEN通過促进自由貿易、工人和消費者的安全、網絡間的互操作性、環境保護,研發計劃和公共採購技術標準(EN標準),為歐盟和歐洲經濟區的目標作出貢獻。在《建築商品指令》下,不同國家的建築材料和產品的標準得以協調,此乃CEN於調和標準的一個例子。 CE標誌則是製造商對產品符合所有相關歐盟指令的聲明。
CEN與CENELEC共同擁有「Keymark」。Keymark 為自願的商品和服務品質保證標誌,帶有Keymark的產品代表符合各項歐洲標準。
組成
成員
現時的CEN成員()包括以下這些國家的標準機構:
- 所有歐盟成員國;
- 歐洲自由貿易聯盟中的三國:冰島、挪威、瑞士;和
- 其他國家:英國,北馬其頓,土耳其,塞爾維亞。
每個國家均有一個標準機構代表。
附屬成員
任何歐盟的準候選成員國(),其國家標準機構均可以附屬成員()身份加入CEN。目前的附屬成員包括阿爾巴尼亞、 波斯尼亞與黑塞哥維那和黑山標準機構。
合作機構
合作標準機構(,CSB)則開放予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成員機構加入,現在包括世界18國的標準機構。
維也納協定
維也納協定由CEN和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於1991年簽署,並於2000年代中期生效。其主要目的是避免在CEN和ISO之間出現重覆以至互相衝突的標准。過去十年,CEN採用了許多ISO標準,用以取代相應的CEN標準。
參考
外部連結
*
- 欧盟委员会:企业和行业:[https://web.archive.org/web/20100430153503/http://ec.europa.eu/enterprise/policies/european-standards/index_en.htm 欧洲标准]:欧盟标准政策首页
- W3J Com: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0620235206/http://en.w3j.com/ EN标准]所有EN(CEN)发布的标准的列表。 (不完整)
- [http://www.normapme.com/ NORMAPME] 欧洲手工业,贸易和中小型企业标准化办公室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129225037/http://www.koochieplay.com/Certifications.html 游乐场设备安全]认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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