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是隸屬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基金之一,屬行政及財政自治基金,隸屬行政法務司,負責在公職補充福利範圍內,資助社會、文化及經濟活動。
職責
*編製本身預算及管理賬目,並呈交核准;
*根據適用法例之規定,批淮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須負擔之開支;
*就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行政管理之有關事宜作出決議。
組織法例
*第50/97/M號法令(1997年11月24日《澳門政府公報》)設立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
*第32/99/M號法令(1999年7月19日《澳門政府公報》)修改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0/97/M號法令有關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之若干法律規範。
運作
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由行政管理委員會管理;該委員會由行政公職局局長、行政公職局公職福利處處長及財政局之代表組成。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由行政公職局局長擔任,秘書由行政公職局公職福利處行政輔助科科長擔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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