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土膏(),字臣水,陝西鳳翔府郿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陝西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三甲第一百七十三名進士。授芮城縣知縣,升禮部主事,四十八年(1620年)改戶科給事中,丁憂回籍。服闋,天啟三年(1623年)起復原職,改兵科給事中,四年(1624年)任江西鄉試同考官,發策詆訿魏忠賢被降調,六年(1626年)削籍為民。崇禎元年(1628年)八月起為禮科右給事中,二年(1629年)四月升太常寺卿,三年(1630年)四月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河南,四年(1631年)正月遭吏科給事中孟國祚論劾,罷職歸里,頤養天年而壽終。
家族
曾祖郝尚禮,正德十四年舉人;祖父郝璘,修武縣訓導;父郝纘芳。母劉氏(封恭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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